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会被收走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1
浏览10w+
周耀东律师
周耀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74人
专家导读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是不会补收走的,对于购房全同本身房管局就有一份原件,自己手上也同样需要存在一份原件,这也是为了确保之后因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而引起各种的纠纷。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会被收走吗?

一、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会被收走吗?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但是房管局已经有一份购房合同原件的,所以不需要再收取购房者手里的那份的。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二、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三、新买的商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证需要在购买手续办理完成之后才会得到,除了拿到房产证之外对于购房合同业主本身也需要一份,而且房管部也不会收走,也是没有权利收走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如果存在任何的纠纷是可以利用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会被收走吗?
一键咨询
  • 172****0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8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办理房产证时购房合同被收走怎么办
先不要太着急,和开发商问明原因。如果在一段时间内返回到你的手中并办理相关备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没有返还,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以欺诈合同为由,将购房合同撤销。
10w+浏览
收购公司怎么走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方式主要有几种 1、资产收购,以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2、股权收购,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二、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1、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察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收购活动的进行。 4、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法规,对收购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立项的法律依据。 5、就收购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进行调查,如收购行为是否违背我国收购政策和法律、可能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收购行为是否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进行事先报告、地方政策对同类收购有无倾向性态度。 6、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方案。 7、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8、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9、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利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10、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1 1、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被收走了有影响吗
仅凭借购房合同进行取用并无大碍,因为房主仍可向相关机构进行申请以进行补办。据现行法律法规所限制,所有购房合同皆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下称“房管局”)统一出具及监管,房管局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房主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样重要的是,在完成签署后,合同将被送往房管局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审批后方能办理备案手续,这其中既涵盖了网络备案形式,也包括传统的纸质合同备案方式。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小公司并购,大公司并购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应该包括三大阶段: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并购整合阶段,其一般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该聘请技术顾问。 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尽职调查的事项可以分为两大类: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 尽职调查 首先必须保证并购的合法性。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件之中,因此,并购律师不仅要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一般性的法律,还要熟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涉外因素的并购特别法规。(关于这些法规的名称,可以参看本文的注释)除了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以外,还应该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税务政策等方面的法规。调查时还应该特别注意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殊政策。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具体而言,以下事项须重点调查: 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首先应当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参与并购主体资格; 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 2、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3、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4、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有时在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有可能影响并购价格或其它全局性的问题。 5、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一般情况;目标公司的雇员福利政策;目标公司的工会情况;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等等。 6、目标公司的法律纠纷以及潜在债务。 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往往是一个困难和耗费时间的过程。并购方案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准确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确定合适的并购模式和并购交易方式;选择最优的并购财务方式;筹划并购议程。 (二)并购的实施阶段 并购的实施阶段由并购谈判、签订并购合同、履行并购合同三个环节组成。 谈判 并购交易的谈判的焦点问题是并购的价格和并购条件,包括:并购的总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交易保护、损害赔偿、并购后的人事安排、税负等等。双方通过谈判就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一般会签订一份《并购意向书》(或称《备忘录》)。《并购意向书》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并购方式、并购价格、是否需要卖方股东会批准、卖方希望买方采用的支付方式、是否需要政府的行政许可、并购履行的主要条件,等等。此外,双方还会在《并购意向书》中约定意向书的效力,可能会包括如下条款:排他协商条款(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与第三方再行协商并购事项)、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买方要求卖方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卖方要求买方合理使用其所提供资料)、保密条款(并购的任何一方不得公开与并购事项相关的信息)、锁定条款(买方按照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资产,以保证目标公司继续与收购公司谈判)、费用分担条款(并购成功或者不成功所引起的费用的分担方式)、终止条款(意向书失效的条件)。 签订并购合同 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案, 然后双方律师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磋商、反复修改, 最后才能定稿。并购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条款: 1、并购价款和支付方式。 2、陈述与保证条款。陈述与保证条款通常是并购合同中的最长条款,内容也极其繁琐。该条款是约束目标公司的条款,也是保障收购方权利的主要条款。目标公司应保证有关的公司文件、会计帐册、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与资料的真实性。 3、并购合同中会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交割条件和支付条件。并购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可能需要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核准,或者需要并购双方履行法律规定的一系列义务(如债务公告、信息披露等等),或者收购方还需要作进一步审查后才最后确认,所以并购合同不一定马上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并购双方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并购合同的生效条件,当所附条件具备时,并购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约束力。为了促成并购合同的生效,在并购合同中往往还需要约定在合同签订后、生效前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及其期限,比如,双方应该在约定期限内取得一切有权第三方的同意、授权、核准,等等。 4、并购合同的履行条件。履行条件往往与并购对价的支付方式联系在一起,双方一般会约定当卖方履行何种义务后,买方支付多少比例的对价。 5、资产交割后的步骤和程序。 6、违约赔偿条款。 7、税负、并购费用等其他条款。 履行并购合同 履行并购合同指并购合同双方依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包括合同生效、产权交割、尾款支付完毕的。一个较为审慎的并购协议的履行期间一般分三个阶段:合同生效后,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对价;在约定的期限内卖方交割转让资产或股权,之后,买方再支付一定比例的对价;一般买方会要求在交割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最后一笔尾款,尾款支付结束后,并购合同才算真正履行结束。 (三)并购整合阶段 并购的整合阶段主要包括财务整合、人力资源整合、资产整合、企业文化整合等方面事务。其中的主要法律事务包括: 1、目标公司遗留的重大合同处理; 2、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调解、谈判的处理; 3、目标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整顿(包括目标公司董事会议事日程、会议记录与关联公司的法律关系协调等等); 4、依法安置目标公司原有工作人员。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1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收购公司,需要走什么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方式主要有几种 1、资产收购,以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2、股权收购,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二、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1、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察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收购活动的进行。 4、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法规,对收购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立项的法律依据。 5、就收购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进行调查,如收购行为是否违背我国收购政策和法律、可能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收购行为是否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进行事先报告、地方政策对同类收购有无倾向性态度。 6、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方案。 7、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8、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9、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利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10、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1 1、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办房产证后购房合同收走了怎么办
无需过度担忧,办理登记时请提供原始合同以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未来如需调阅合同,请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我们将为您提供合同信息的查阅或纸质复印件,以满足您的需求。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流程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流程怎么走问题解答如下,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有关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1)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合法财产的归属事宜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男女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对缔约的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约定对第三人无法律约束力,但第三人明知的除外。
(4)协议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如发生纠纷,主张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应负举证责任,否则应推定为婚后取得按婚姻法规定确定产权归属。
(5)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仍由夫妻婚后双方财产偿还,但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6)男女之间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规避法律意图的,该约定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房定金收据收走了能退吗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仅有收据而未签署正式合同,定金是否可退取决于具体情况。若认购者已履行义务,因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可抵扣房款或全额退还。相反,若因认购者违约造成合同未签,将丧失定金退还的权利。总之,在无正式合同保障下,定金的处理灵活且依赖于各方的履约情况及违约责任认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流程如何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前购房协议公证流程如何走问题解答如下,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有关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1)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合法财产的归属事宜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男女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对缔约的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约定对第三人无法律约束力,但第三人明知的除外。
(4)协议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如发生纠纷,主张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应负举证责任,否则应推定为婚后取得按婚姻法规定确定产权归属。
(5)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仍由夫妻婚后双方财产偿还,但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6)男女之间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规避法律意图的,该约定无效。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购买走私车怎么样负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买走私车怎么样负刑事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车的刑事责任
车,即通过的方式进口的车辆。根据《刑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人非法收购进口的货物、物品的,按行为论处。因此,购买车在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才会承担行为的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1、“直接向人行为人非法收购”
2、“明知车辆属于进口”
实践中,个人购买汽车,应区别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共同车辆或者明知是车而直接向分子购买。 单独或与分子共同赴境外订购车辆之后再委托分子将车辆进境的,或者明知车辆是进口,车牌照是套牌或伪造,而在境内直接向分子购买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对购车人可以罪追究刑事责任。其结果是:
1、对于闯关的汽车,可没收;
2、对于低报价格的汽车,可追缴违法所得。
第二种,购买人怀疑是车,仍然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而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明知该车有风险而购买,但并不知道该车是否为车的,虽不能认定购车人,但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所有的损失都由购车人自己承担。
第三种,不知道是车而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且出卖人也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认为该手续是合法有效而购买的,不能认定购车人。其结果是:
1、对于汽车,如已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过户,购车人已经完全占有该车,只能追究人该车的违法所得,不能从购车人处没收该车。此时,购车人无损失。
2、但如果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认为相关进口手续是虚假的,不能办理过户,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则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此时,由于购车人和卖车人买卖标的物是违法标的物,因而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购车人可以要求返还购车款。
购买走私车该怎样负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购买车的刑事责任
车,即通过的方式进口的车辆。根据《刑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人非法收购进口的货物、物品的,按行为论处。因此,购买车在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才会承担行为的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1、“直接向人行为人非法收购”
2、“明知车辆属于进口”
实践中,个人购买汽车,应区别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共同车辆或者明知是车而直接向分子购买。 单独或与分子共同赴境外订购车辆之后再委托分子将车辆进境的,或者明知车辆是进口,车牌照是套牌或伪造,而在境内直接向分子购买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对购车人可以罪追究刑事责任。其结果是:
1、对于闯关的汽车,可没收;
2、对于低报价格的汽车,可追缴违法所得。
第二种,购买人怀疑是车,仍然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而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明知该车有风险而购买,但并不知道该车是否为车的,虽不能认定购车人,但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所有的损失都由购车人自己承担。
第三种,不知道是车而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且出卖人也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认为该手续是合法有效而购买的,不能认定购车人。其结果是:
1、对于汽车,如已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过户,购车人已经完全占有该车,只能追究人该车的违法所得,不能从购车人处没收该车。此时,购车人无损失。
2、但如果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认为相关进口手续是虚假的,不能办理过户,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则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此时,由于购车人和卖车人买卖标的物是违法标的物,因而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购车人可以要求返还购车款。
海外代购和走私应该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海外代购和走私应该怎么区分问题解答如下,
1、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对于大多数喜欢海外购物或者帮别人代购一些商品的行为来说,只要主观上不具备偷逃税的故意,不是以经营为业且数额有限,都不会触犯刑律。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也完全合法。如果代购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2、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1、《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2、《海关法》第82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的其他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
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定金收据收走了可以退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可能会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若购房者未能履行约定,如未按时签署合同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通常有权不予退还定金。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且在规定时间内,购房者仍有可能申请退还定金,需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买走私车该如何负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车的刑事责任
车,即通过的方式进口的车辆。根据《刑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人非法收购进口的货物、物品的,按行为论处。因此,购买车在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才会承担行为的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1、“直接向人行为人非法收购”
2、“明知车辆属于进口”
实践中,个人购买汽车,应区别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共同车辆或者明知是车而直接向分子购买。 单独或与分子共同赴境外订购车辆之后再委托分子将车辆进境的,或者明知车辆是进口,车牌照是套牌或伪造,而在境内直接向分子购买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对购车人可以罪追究刑事责任。其结果是:
1、对于闯关的汽车,可没收;
2、对于低报价格的汽车,可追缴违法所得。
第二种,购买人怀疑是车,仍然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而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明知该车有风险而购买,但并不知道该车是否为车的,虽不能认定购车人,但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所有的损失都由购车人自己承担。
第三种,不知道是车而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且出卖人也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认为该手续是合法有效而购买的,不能认定购车人。其结果是:
1、对于汽车,如已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过户,购车人已经完全占有该车,只能追究人该车的违法所得,不能从购车人处没收该车。此时,购车人无损失。
2、但如果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认为相关进口手续是虚假的,不能办理过户,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则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此时,由于购车人和卖车人买卖标的物是违法标的物,因而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购车人可以要求返还购车款。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1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会被收走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