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事故报告是必备材料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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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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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事故报告书并不是必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主要是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到社保机构以后填写的,此外就是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还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如果有需要的话,也可以写一份事故报告书。
工伤认定申请事故报告是必备材料吗

一、工伤认定申请事故报告是必备材料吗?

事故报告不是工伤认定申请的必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事故报告书的写法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主要就是写清楚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但类似于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缺少这些材料,社保机构不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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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
被告开庭前准备的材料是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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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公示催告申请书(2份)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等)、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票据号码、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支付人、支付帐号、票据丢失原因等,并请写明支付银行的全称和地址,由申请人签章确认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证、祁门县居住证、户口本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3、申请人是最后持票人和票据支付地在祁门县的证明
1、 最后持票人证明原件一份(要求提供完整的背书复印件或从出票人开始,由各个前手背书人出具连续的背书证明,证明申请人为该票据最后持有人)
2、提交票据存根、购票证明书
3、银行挂失止付通知书
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代理其所在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员工证明书原件、员工工作证、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社区、单位等推荐的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出具的推荐证明
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本院见证下签订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
④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证据材料清单及其他证据材料 请在材料清单上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6、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 详细注明原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选择送达方式,并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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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公示催告申请书(2份)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等)、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票据号码、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支付人、支付帐号、票据丢失原因等,并请写明支付银行的全称和地址,由申请人签章确认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证、祁门县居住证、户口本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3、申请人是最后持票人和票据支付地在祁门县的证明
1、 最后持票人证明原件一份(要求提供完整的背书复印件或从出票人开始,由各个前手背书人出具连续的背书证明,证明申请人为该票据最后持有人)
2、提交票据存根、购票证明书
3、银行挂失止付通知书
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代理其所在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员工证明书原件、员工工作证、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社区、单位等推荐的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出具的推荐证明
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本院见证下签订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
④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证据材料清单及其他证据材料 请在材料清单上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6、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 详细注明原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选择送达方式,并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工伤认定申请表中的报告材料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申请事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书写即可。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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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伤残鉴定必备材料有哪些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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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17办理住房商业贷款材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想知道自己的征信情况,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众城贷等贷款机构查询自己的征信情况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请须提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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