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可以拆迁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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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况下拆迁单位也可以依法拆迁房屋,政府部门的征地决定是强制性的,并不会因为房子有租赁合同纠纷就停止拆迁工作,而且租赁合同纠纷跟拆迁工作并无直接关系,承租人和出租人要自行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土地征收时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可以拆迁吗

一、土地征收时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可以拆迁吗?

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也可以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租赁房屋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1、房屋拆迁只有合法的承租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即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日应当在拆迁公告的日期之后,拆迁人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应该支付出租方和承租方搬迁补助费。如果在过渡期限内,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就需要支付拆迁安置补助费,如果拆迁人提供了周转用房,就不用支付临时安置费。此外,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在司法实践中,因拆迁导致的租赁合同纠纷比较多,比如房东明知房子要拆迁,但是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承租人,这种情况下房东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房东不知道房屋要被拆迁的,政府拆迁属不可抗力因素,租赁合同是可提前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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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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