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是否可以抵押?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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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部分国有土地可以抵押,部分国有土地不可以抵押。不可抵押的土地情形有以下几种:以划拨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依法被查封的国有土地或者是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是否可以抵押?

一、国有土地是否可以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依法被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土地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有部分情形可以抵押,部分不可以抵押。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使用权属于个人或者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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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因此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房地产保险,可以确保抵押人的权益。所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特别是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权人最好要求抵押人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如果被抵押的土地因特殊原因受到损害,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抵押人让与的赔偿或补偿请求权,代替抵押人直接向第三人或保险公司请求损害赔偿或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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