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函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情况;雇员在用人单位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什么时候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通知时间;工人和雇主的签证和印章等。
劳动合同解除函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函包括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用途主要有2个: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没有问题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文书几份够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一式两份就可,单位一份,本人一份,新工作单位是要出具这个证明的,给单位即可,本人可留份复印件公积金的办理我还不清楚是否需要,新单位直接续缴即可,所以不同单位不同要求,但新单位需要是必须的。其实这个证明是可以随便开的,因为只要有单位的公章就行,这个东西档案里要有一份,如果你办理转移你还需要一份。所以多多益善。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一般来说,劳动者个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文件上的解除合同原因。现在很多新单位在招人的时候都会关注与上一个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这是否会被录用有很大影响。因此,在与单位发生摩擦时慎重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解除函包括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0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7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4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高额保证担保函包括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最高额保证担保函包括哪些内容?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最高额保证担保函包括哪些内容?
最高额保证即属于人的担保中保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同种类债权提供的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函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基本信息,被保证的主债权的情况,保证方式,保证期间,保证范围,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债务确认函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函的内容通常包括债务余额、还款方式和利息支付、债务结清时间等信息,是双方为了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而出具的。确认函要双方签字,如果是企业的话,还要加盖企业公章。生效后双方就要按照有关具体规定办理了。如果一方对确认函有异议,要及时提出。经双方确认后方可更改。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给控股股东律师函正文包括哪些内容?
给控股股东律师函正文中应当写清委托声明、要求控股股东履约的具体要求及律师意见等。如果控股股东滥用职权伤害到中小股东利益,作为中小股东,可以起诉控股股东,在起诉之前,可以委托律师发一份律师函,表明自己的离场。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函中包括哪些内容?
在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函中,应该写明受益人以及被担保人的信息,同时还应该写明工程施工合同的信息,并且在工程履约担保函中写明担保内容、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期限、索赔通知等担保内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公司的企业法人准备变更,不知道公函的内容有什么的,所以请问企业法人变更公函的内容包括什么呢
[律师回复] 本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在对应栏内打钩
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⒉股东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⒊股东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⒋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免职和任职文件。
⒍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银行入款通知。
⒎新住所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
⒏股权转让合同。
⒐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⒑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要登记机关核对原件)。
⒒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⒓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年月日
以上是企业法人变更公函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2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单方解除权以及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e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1)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解除函包括哪些内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