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虽然双方签订的是承包合同,但一旦双方产生争议,劳动者提出要确认劳动关系时,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等裁判机构一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关系进行实质审查,尤其是要根据以上的规定对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进行实质审查,而不会仅仅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的名称进行裁判。
要知道承包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内容条款建议是清楚列明有无劳动关系方面的内容,毕竟签订以后,若是产生争议,会依据相关部门来进行审查是否确立劳动关系。
二、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实劳动关系存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书怎么写?
申请人:潘某,男,19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县XX村9组村民。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韩XX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5月23日经老乡介绍来到XX工程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的工地上务工,20XX年6月7日早上上班走到该工地地下室门口时带班长张XX叫申请人清理地下室模板,清理完毕后又让申请人把墙上的模板撬下来,在撬的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从铁管上摔下来,随即被工友们送往XX省人民医院,经XX省人民医院诊断确定,申请人构成腰椎骨骨折,发生该事故后工地上给医院交了11000元后就停止了与申请人的联系。申请人多次与工地负责人陆经理联系,其表示申请人受伤住院与工地摔伤无关,申请人与其多次协商无果,由于无力负责沉重的医疗费用,现只得回家养伤。
综上,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承建的工地工作受伤,而申请人对其承包的工程应当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据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此致
XX省XX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潘XX
20XX年12月20日
综上所述,有些员工到单位干活,双方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承包合同,员工承包一定的工作量并拿到报酬。在这样合同中是否有劳动关系,需要经过劳动仲裁认定,如符合劳动关系建立条件,双方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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