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后擅自卖出怎么规避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9-12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22人
专家导读 为了避免借名买房之后被擅自出卖的情况,可以通过实际的手段规避相应的风险,实际的产权要和名义上的产权人签订相应的协议,其额定房产的实际出资人还有权利人,可以将房地产做一个抵押。

借名买房后擅自卖出怎么规避风险?

一、借名买房后擅自卖出怎么规避风险?

第一,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

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

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二、借名买房的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以公证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公证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倘若案例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公证的结果也是无效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借名买房的原因

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一)规避法律或者政策: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三)贪图便宜享受优惠: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借名买房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规避被擅自出卖的风险,借名买房的原因包括规避法律或者政策,贪图便宜享受优惠,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申请办理公证的材料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名买房后擅自卖出怎么规避风险?
一键咨询
  • 174****8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0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35****48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65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106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擅自售卖非实名制卡什么罪?
擅自售卖非实名制卡将构成诈骗罪。将会依照涉案金额大小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且会将所有的非法所得进行没收,并对当事人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进行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借名买的房子被女友擅自转卖,借名买房的风险如何防范
[律师回复] 借名买的房子被女友擅自转卖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的A借女友B的名义买了两套房,不料B擅自将房屋转让,A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判决房屋归实际出资的A所有。A诉称,他与B是男女朋友关系。因他不具备购买北京商品房的资格,B是北京户口且名下无房,故他与B商量借她的名字买房,购房款、物业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他支付,房屋归他所有。2011年3月12日,B代理他与卖房人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两套房屋总价款为200万元,由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收房后,他出资装修房屋、购买家具家电并入住,物业费也是他支付。2013年12月中旬,他得知B已将上述两套房屋出售并与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正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他赶紧要求确认自己为两处房屋的所有权人。法庭上,B否认被借名购房,称房产登记在她名下,所有权归她。借名买房的风险如何防范审理后查明,涉诉两套房是A出资购买。考虑A与B的恋爱关系,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合同关系。最终判决涉诉两套房屋归A所有。
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2、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名买的房子被女友擅自转卖,借名买房的风险如何防范
[律师回复] 借名买的房子被女友擅自转卖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的A借女友B的名义买了两套房,不料B擅自将房屋转让,A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判决房屋归实际出资的A所有。A诉称,他与B是男女朋友关系。因他不具备购买北京商品房的资格,B是北京户口且名下无房,故他与B商量借她的名字买房,购房款、物业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他支付,房屋归他所有。2011年3月12日,B代理他与卖房人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两套房屋总价款为200万元,由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收房后,他出资装修房屋、购买家具家电并入住,物业费也是他支付。2013年12月中旬,他得知B已将上述两套房屋出售并与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正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他赶紧要求确认自己为两处房屋的所有权人。法庭上,B否认被借名购房,称房产登记在她名下,所有权归她。借名买房的风险如何防范审理后查明,涉诉两套房是A出资购买。考虑A与B的恋爱关系,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合同关系。最终判决涉诉两套房屋归A所有。
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2、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借名买的房子被女友擅自转卖,借名买房的风险如何防范
[律师回复] 借名买的房子被女友擅自转卖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的A借女友B的名义买了两套房,不料B擅自将房屋转让,A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判决房屋归实际出资的A所有。A诉称,他与B是男女朋友关系。因他不具备购买北京商品房的资格,B是北京户口且名下无房,故他与B商量借她的名字买房,购房款、物业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他支付,房屋归他所有。2011年3月12日,B代理他与卖房人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两套房屋总价款为200万元,由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收房后,他出资装修房屋、购买家具家电并入住,物业费也是他支付。2013年12月中旬,他得知B已将上述两套房屋出售并与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正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他赶紧要求确认自己为两处房屋的所有权人。法庭上,B否认被借名购房,称房产登记在她名下,所有权归她。借名买房的风险如何防范审理后查明,涉诉两套房是A出资购买。考虑A与B的恋爱关系,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合同关系。最终判决涉诉两套房屋归A所有。
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2、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借名法人如何规避风险
[律师回复] 对于借名法人如何规避风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与公司没有利益关系的人为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这些人就可以被称为挂名公司法人。我们知道,法人代表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在实践中,也会承担一些由公司的行为而导致的一个法律后果,所以它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那挂名公司法人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对于被邀请担任他人公司挂名法人代表的朋友,应该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然后再做出决定。如果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不正常情况,应当果断拒绝担任挂名法人代表,已经担任的应立即要求公司予以变更。
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应当合法诚信经营,不要请他人担任挂名法人代表。
事实上,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与其探讨挂名公司法人如何规避法律风险,不如在担任他人公司法人之前作好调查,对该公司的经营状况作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发现该公司有非法经营等行为,应拒绝担任他人公司的法人代表。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隐名股东如何规避风险?
隐名股东规避风险应当要签订一个书面的代持股的协议书,这样的话就可以将一些法律方面的格式都给一些隐名股东来进行一定的承担,因为毕竟它是隐藏起来的股东公司的内部一个交易和工商登记当中都没有记载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自留是否一样?
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自留是不一样的。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风险控制主要指的就是风险管理者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还有就是方法,然后达到一定的目的,从而减少或者是消灭风险事件的发生。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避免借名买房的风险
1、“借名买房”风险大,建议慎用2、选好“借用之名”。“借名买房”并非绝对不可,但一定要有事先防范其法律风险的意识。3、签订好“借名协议”,选好“借用之名”,建议先不用急于“买房”,事实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必须要签订一份“借名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在书面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擅自闯入工厂什么罪名?
擅自闯入工厂,有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可以按盗窃罪处罚(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没有造成严重损害的,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就行(5~10天的拘留,500元的罚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如何规避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怎么规避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控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借据风险与控制民间借贷的借款凭证一般分为口头、借条、借款合同三种类型。
其中口头借款适用于小额短期亲友间借款,且最好有第三方人员在场,以防发生纠纷。一般而言借条或借款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必须包含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约定还款日期,约定借款利息,约定出借方式,借款日期,双方签字。这里要说的是借贷关系发生时,借据书写应规范,防止歧义。在填写借贷合同时,还应该注意空格的地方,尽量把合同空格填满,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2.用途风险与控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借款给赌博、贩毒、贩卖枪支等非法方面,借款予以收缴。不过,借款是否用于非法或者不正当场合,应当举例证明,否则不予支持。
3.利息风险与控制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如果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借款期内利息不计算。如果利息太高,只能支持4倍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
4.担保风险与控制担保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能部门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那么这些担保主体就可能不具备合法的资格。
如何规避高利借贷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规避高利借贷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高利借贷存在较大的风险。作为出借人,不仅需要把握民间借贷中,法律发规的利率红线,还要谨慎识别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要想从源头处防范借款风险:首先,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切莫因碍于面子,或贪图高息而盲目出借。
二、不能收取高额利息。根据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要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者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贷的,法律不予保护;
第四、要谨防非法集资。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都是犯罪行为;
第五、应有借贷担保和抵押。对于大额借款,必要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有价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者抵押手续;
第六、注意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说,借贷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3年内,出借人可以向提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借名买房后擅自卖出怎么规避风险?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