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6个月后才给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公司6个月后才给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1、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包括劳动者身份审查、学历以及工作经历审查等。
2、双方履行告知义务。
3、签署劳动合同。
4、办理入职手续。
事实上,如果建立用工关系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而对于职工来讲,超过30天公司都一直没有签合同的,应该及时咨询公司,要求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职工不能纵容公司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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