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清偿指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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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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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合同清偿就是合同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履行有关债务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对于合同的清偿是需要按照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处理的,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就是无法进行办理的。
对于合同清偿指什么意思?

一、对于合同清偿指什么意思?

对于合同清偿就是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了结债务、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将导致合同关系终此。此处所说的按照约定对义务的履行,就是指清偿。快速清偿价值也就是拍卖价值,是强制性的快速变现。所有设备的销售是以单台为基础,以当时、当地成交;没有考虑任何未知费用,如安装调试费用、运输费用等;买主负责所购设备的拆迁并承担风险。快速清偿价值通常不包括附加价值,如:可以生产的产品、已有的安装、制造许可证、商标、客户清单、可持续经营等因素。

二、代物清偿的效力

1、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当然成立。但此新债务并非原债务的继续,而是异于原债务之另一个债务。因此,关于原债务之抗辩,在新债务不得主张,此点应该是债权人接受代物清偿主要的利益所在,因为债务人不得以关于原债务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在代物清偿更容易实现债权。

2、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之清偿期未届至之前,债权人不得行使原债权。只有新债务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始能就原债务请求履行。因为虽然债权人有两个债权,但债权人既已同意债务人以新债务清偿原债务,即对债务人负有一定义务,也就是说,应先自新的、独立的债权寻求满足,债务人如履行了新债务,则等于同时履行了原债务。

3、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如果新债务没有履行,原债务就并不消灭,所以原债务之担保等从债务自亦继续存在。这是因为当事人签订代物清偿合同,系以清偿原债务为目的,换个角度说,即是债务人对原债务的确认,因而,如代物清偿合同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则原债务之诉讼时效即应中断、重新起算,合同如仅系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则原债务之诉讼时效不中断。

4、新债务与原债务如均已届清偿期,则因新债务不履行时,其原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自然可以请求履行新债务,亦可以请求履行原债务。债务人如履行新债务时,原债务随同消灭;反之,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时,新债务失去了存在的原因亦随同消灭。

5、如代物清偿合同系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则债权人是行使原债权还是行使新债权,不受限制。

对于合同清偿的相关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法律规定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合同条款所认定的清偿行为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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