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销毁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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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销毁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销毁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销毁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后(即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当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离职是不能够立即销毁的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要保管两年,这个是我们国家的规定,但是还是有很多公司不遵守这项规定,此时我们作为劳动者的话,在自己的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是一定要及时的诉诸于法律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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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指司法机关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它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第一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
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在刑事诉讼中,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毁灭证据的,必须受法律追究。收集证据应当依靠群众,遵守合法和客观全面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收集证据的方法,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检查,扣押和鉴定等;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勘验和鉴定等。
未成年犯罪销毁档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
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封存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犯罪记录客观存在,不同于消灭。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出台之前,各地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如11月四川省彭州市公、检、法、司、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等6家单位联合会签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的轻罪犯罪记录前科予以消灭。消灭即为消除,视为没有前科。对此采取了审慎的态度,采取了相对保守的封存制度。
封存后可以查询,查询意味着有条件使用,当封存的犯罪记录是后罪法定裁量依据,属于法律评价中的基础性事实,应允许使用封存的犯罪记录二是,即犯罪记录与社会公众保持距离,不能让社会公众知晓。因为社会公众一旦知晓,未成年人在就业、升学过程中容易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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