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区劳动合同解除日期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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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园区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上签字,或者是该站的时间为解除的时间。或者是也可以按照用人单位通知送达到劳动者的时间为解除时间都是可以的。
关于园区劳动合同解除日期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议解除合同的文本上签字或盖章时间为解除时间。

2、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送达劳动者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3、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可按以下两种情况认定,一是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时起,经过30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二是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4、裁员解除: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生效后,通知被裁减劳动者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决定,未向劳动者送达或者送达不到时没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告之于众的,该决定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劳动者如请求撤销该决定,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决定被撤销后,用人单位还应当以原工资标准赔偿劳动者损失;如果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以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合同期满和至判决之日的生活费。

6、劳动者主动单方预告解除:劳动者解除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后30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或者试用期内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后3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7、劳动者被迫单方随时通知解除:以劳动者通知时间为解除时间。如用人单位不认可劳动者的通知时间,则可按劳动者投诉或申诉仲裁后,有关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时为解除的认定时间。

8、劳动者被迫单方立即解除:以停止劳动的行为作出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9、劳动合同的终止: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任务已完成,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终止的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在终止前提前通知劳动者,并及时开具证明书和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是属于一种环节,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再到结束的一个过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啊,维护啊,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文本上的签字或者是盖章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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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
劳动合同应该包含以下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者的工资;4、劳动者所需的劳保条件;5、劳动纪律;6。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所需承担的责任;7、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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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8月13日,我看到我小区(山水文园)万和益康药房招聘收银员,我去应聘,店长把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雪梅)微信推给我。 8月14日,9点我去面试,她说想让我去我家对面小区(中体花园新城)的万和益康,然后我态度很坚决,我就要来我小区这个,我就说的再考虑一下。回家之后,微信我也没有回她,下午四点她微信说,你可以来山水。我才同意。 8月15日,签试用期合同。她口头承诺说,让我在中体呆两三天就回来,而且签之前没有明确的说试用期离职不给工资。 8月16-18,这已经三天了,每天早八晚五,站着收银,18号的时候我的后脚跟不敢着地,结果中体店长告诉我山水又不招收银的了。这不是欺骗吗??他要是刚开始就说不招,我就不会去面试的。然后我就给面试我的那人打电话她说的是招!!!!你说说这企业领导说的话都对不上。我立马觉得自己被骗了。这样的企业不待也罢。我决定离职,但是我要要回我这3天的工资,因为我干活了,他就得给我钱。他们却说干不够试用期不给工资。我上网查了一下,1现在不允许企业和员工签试用期合同。2试用期是有工资的。我想问:我的工资能不能要回来
[律师回复] 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交,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交,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交,是否需要补交,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社会医疗保险补交最新规定湖南省医保局回复: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的医保新政对此作出了调整,即参保人员可选择续保补缴,也可选择不补缴。参保期间缴费中断或停保的参保人员,有两种选择:
1、按规定补缴停保期间的医保费,这样就可以将医保缴费年数接续起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这种选择比较适合年纪较大、参保时间较长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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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转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不满25年的退休人员包括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要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在医保制度建立之后或从统筹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之日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等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为其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缴,个人部分不须补缴。
3、用人单位被依法撤销、解散、破产、注销和改制、合并、分立、转让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先行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补缴医保制度建立之后或从统筹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之日起到现在这段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缴,个人部分不须补缴。社会医疗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福建莆田市医保局回复:中间断了一年,医保不会清零。市民可提供解除劳动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中心职工医保基金窗口进行补缴即可。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本人不愿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我市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合同解除与止薪日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日期怎么写?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确立,也就是不论是否存在试用期,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均已在你
第一天参加工作时确立了,但鉴于现实中若发生劳动纠纷,对于工作日期不好举证,建议还是写入职日期较好。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

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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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公积金和园区公积金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
  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申报及调整时间
  各单位可从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
  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三、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可以根据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降低缴存比例的情形,选择各5或各6缴存比例,但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审批。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的相关规定,申请缓缴。
  
四、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五、月缴存额上下限 (具体见附表)
  
(一)2018年度月缴存额上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
  
(二)2018年度月缴存额下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322元。
办公园区的物业有权利不让园区业主公司员工进入园区上班吗?
[律师回复] 产业园区是指以为促进某一产业发展为目标而创立的特殊区位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升级的重要空间聚集形式,担负着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城市化建设等一系列的重要使命。产业园区能够有效地创造聚集力,通过共享资源、克服外部负效应,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从而有效地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按照不同的角度有多种类型分类,根据玩转园区的分法,最常见类型有:物流园区、科技园区、文化创意园区、总部基地、生态农业园区等。
二、企业入驻所需的条件
1、企业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办公经营。
2、入园企业类型为软件企业、动漫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嵌入式软件等软件、电子信息类企业或新设立的以上类型企业,入园企业要具有较强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产品的研发和商品化能力。
3、主要负责人应是个人信誉良好、市场开拓能力强、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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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权关系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6、同一领办(创办)人,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一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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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优惠类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只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便可享受一定额度的税收补贴或税收减免。
3、人才引进类为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和保留人才,园区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给予户口、住房、津贴等方面的优惠。
4、无偿拨款类园区设立专项资金,对一些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进行一次性无偿资助。
5、贴息贷款类为鼓励企业引进新项目、研发新技术,对新增投资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奖励。
6、免征行政税费类园区为更好的服务入驻企业,免除包括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在内的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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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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