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有啥规定?
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哺乳期内女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 在哺乳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的违法,如果女职工要求解除则允许。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员工哺乳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