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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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骨折的工伤在进行认定时,首先要申请登记,要确定申请的时间,提供申请的相关材料,然后进行审核,由专门的机构受理工伤认定,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行政裁决的决定,送达工伤认定书。
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有什么?

一、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有什么?

(一)、申请登记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骨折工伤主动辞职怎么赔的?

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这就是工伤骨折的认定程序,不论是否是工伤,员工主动辞职之后都没有经济补偿金,若是员工被迫辞职,那么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于工伤无法继续工作,员工主动离职的,离职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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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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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骨折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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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事故后,单位得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单位没申请,那职工或亲属得在1年内去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这些材料给社保行政机关。机关会好好审核这些材料,还可能去调查核实。认定后,就会发《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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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骨折鉴定有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正、公平、合理的残疾级别。 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光片、C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要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残疾鉴定的情况,应当在残疾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被打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
(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
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
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
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
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做好鉴定相关准备
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确认是否申请回避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
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
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制作鉴定文书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送鉴定人核实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报机构负责人签发
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鉴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
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
【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立卷并归档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提交相关材料: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骨折
是指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多为各种暴力损伤所致,也可因骨病引起。骨折可发生在—个部位,也可为全身多发性。一般经及时恰当的治疗,多数病人能部分或全部恢复肢体的功能,少数损伤严重、未得到及时恰当治疗或有合并症的病人,则可能留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或残疾。骨折发生后,离医院较近者,可直接送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离医院比较远的病人,应尽量进行简单的伤口处理和固定,以防在送医院途中加重损伤,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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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流程怎么走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需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逾期未申请,劳动者、近亲或工会可以在次年直接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等材料。社保部门会在60日内进行审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结果给个人、近亲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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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字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两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规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字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两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规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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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骨折又没认定工伤级别怎么赔,骨折工伤认定程序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因骨折又没认定工伤级别怎么赔,骨折工伤认定程序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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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字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两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规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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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打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
(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
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
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
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
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做好鉴定相关准备
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确认是否申请回避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
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
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制作鉴定文书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送鉴定人核实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报机构负责人签发
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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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
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
【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立卷并归档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提交相关材料: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骨折
是指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多为各种暴力损伤所致,也可因骨病引起。骨折可发生在—个部位,也可为全身多发性。一般经及时恰当的治疗,多数病人能部分或全部恢复肢体的功能,少数损伤严重、未得到及时恰当治疗或有合并症的病人,则可能留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或残疾。骨折发生后,离医院较近者,可直接送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离医院比较远的病人,应尽量进行简单的伤口处理和固定,以防在送医院途中加重损伤,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有人骨折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吗?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字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两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规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保险理赔,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车祸后骨折保险理赔程序
[律师回复]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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