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因为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归属公民或者是企业所有的,如果要进行买卖的情况之下的话,必须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定的条件,比如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进行转让的时候,需要已经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
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

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可以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 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在当代的社会,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转让的,应为土地使用权本身就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从性质上来看的话,只要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定的条件就可以了。比如说在出让的时候需要已经完全的交付完毕之前的土地出让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根据出价结果来确定土地使用者。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拍卖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
(1)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不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转让的。
(2)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该如何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一)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全称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出让是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补充。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流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是什么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拍卖公告:
1、发布时间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拍卖公告。
2、公告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拍卖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3、拍卖会程序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手续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
一、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所需资料:
、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6、1:1万地理位置图 (1份);
7、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
三、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
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⑤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⑥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是原划拨和出让土地改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和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 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
② 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③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④ 完成拟拍卖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或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
⑤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⑥ 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拍卖低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相同(略)。
3、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和已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变更手续;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和改变用途的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四、批复文件、附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出让合同;
3、转让合同;
4、土地使用证。
五、收费项目:
1、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金(转让除外);
3、转让税费(出让除外);
4、契税;
5、管理费;
6、土地交易服务费;
7、土地评估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
一、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所需资料:
、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6、1:1万地理位置图 (1份);
7、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
三、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
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⑤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⑥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是原划拨和出让土地改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和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 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
② 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③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④ 完成拟拍卖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或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
⑤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⑥ 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拍卖低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相同(略)。
3、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和已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变更手续;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和改变用途的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四、批复文件、附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出让合同;
3、转让合同;
4、土地使用证。
五、收费项目:
1、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金(转让除外);
3、转让税费(出让除外);
4、契税;
5、管理费;
6、土地交易服务费;
7、土地评估费。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办事程序是什么
一、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所需资料:
、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6、1:1万地理位置图 (1份);
7、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
三、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
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⑤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⑥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是原划拨和出让土地改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和经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 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
② 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③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④ 完成拟拍卖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或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
⑤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⑥ 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拍卖低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相同(略)。
3、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和已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变更手续;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和改变用途的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四、批复文件、附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出让合同;
3、转让合同;
4、土地使用证。
五、收费项目:
1、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金(转让除外);
3、转让税费(出让除外);
4、契税;
5、管理费;
6、土地交易服务费;
7、土地评估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交付土地的时间;规划、市政设计要点;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司法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八十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出让土地使用权能卖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