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应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应提前通知当事人的。如果小区那个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指派的物业服务人的服务有不满意出现的,在对其提出解聘要求之前,需要先通知当事人,并进行充分的协商。
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应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一、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应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应提前通知当事人的。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物业服务人的纠纷适用的管辖基本原则内容是什么?

1、符合管辖公正原则

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目标、普遍的指导原则,必然也是管辖制度的指导原则。管辖公正的含义主要突出法官、法院中立和当事人平等。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有效地克服了当事人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协议管辖制度逃避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人民法院站在中立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无论从管辖制度设计层面还是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层面,无疑都是公正的。

2、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动产专属管辖符合“方便当事人、方便法院”的两便原则

在物业纠纷中,物业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既是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机关,又是业主维权的职能部门,其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是否构成侵权具有重要发言权,如果异地法院审理此类纠纷,既不便于业主维护合法权益,又不便于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使行政职权,更不便于人民法院协调行政关系、查清案件事实、行使审判职权。

3、符合实际控制原则

实际控制原则亦即有效控制原则,是指法院对所管辖的案件要有实际支配力,如果法院对特定案件不能进行公正的审判和有效的执行,就不得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该原则以实际控制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为基本要件,一般表现为原告就被告原则,其本质是对物管辖。审判实践证明,只有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才能对物业纠纷中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最有效的控制,以实现最好的诉讼效益价值。

如果物业服务人的服务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造成了业主不满意的,那么业主是有权向物业公司提起解聘的要求的。但是在提起截屏要求之前,需要先和物业服务人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争取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和解之后,就不需要进行解聘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应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提前告知业主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提前告知业主吗,小区业主跟物业纠纷找谁解决?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提前告知业主吗?
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提前告知业主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物业服务人员所具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包括各项事宜的通知权,因此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提前通知业主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不满物业服务要求,被小区物业主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小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2016年11月5日至11月21日,业委会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就是否要求更换新物业公司,并委托业委会重新招聘新物业公司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显示有过半数的业主要求更换新物业公司。随后,业委会向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传达上述决议,此后,鲁谷街道办事处下达责令业委会停止依据《决议》进行相关活动的决定。北宇物业据此拒绝退出小区。鲁谷街道办事处以大会程序违规为由,建议业委会暂缓业主大会的召开。对此,石景山诗景长安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向提讼,请求判决撤销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作出的两项相关决定。目前,已经受理该案件。北宇物业的严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方面一直在积极整改,现在已经大部分得到解决。”6月14日,记者在诗景长安小区西区看到,小区业主的车辆可以出入自如。严经理说,物业并没有强收停车费,小区业主长期使用地下停车库,却不按时缴纳停车费,物业有权利要求缴费。“此外,小区有临时停车位可以免费供业主停车,但是车位数量有限,在车位不能容纳更多车辆的情况下,物业出于安全考虑无法让更多车辆进入小区,并不是不让业主进小区。”小区地下停车场并不对外经营,不需要备案,物业并没有违规。业主大会有哪些权利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应当提前多久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解聘
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0w+浏览
没有物业服务合同能办理物业业主服务合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没有公示全体业主,也没有经业主大会同意,这样的合同不合法。
2、业主在不知道有此服务合同,及对服务水平,卫生水平,收费标准等内容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不交管理费,可以。
3、业主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委会,重新选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物业业主如何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册物业管理公司的流程如下: 1.首先注册物业管理公司前需要准备以下事项: (1)公司的品牌,名称(此过程必须谨慎,因为有一些名称可能被其他公司抢先注册且申请保护了)。 (2)筹备的公司中投资人数目及所占股份、各投资人的职责分配说明。 (3)筹备公司准备的启动资金(至少需要能够维持一年的运营才有资质申请)。 (4)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明(务必周全,因为现在和未来的拓展都需要考虑)。 (5)事先确定好公司法人、监事人证明材料。 2.接下来是注册物业公司的具体步骤: (1)公司资质审核阶段:公司投资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身份;向机关部门提交备选公司名称字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2)物业管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阶段:公司管理人员向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市场监管局进行材料的审查,审查无误后,相关部门会为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刻盖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办公用章。而后公司管理人员还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C卡,最后前往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3)物业管理公司银行注册开户阶段:确定好公司在哪一家银行开设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然后前往银行提交公司开户证明材料,与银行签订代扣税等协议,即可在银行开具公司账户。 (4)物业管理公司注册核税阶段:该阶段的流程较为繁琐,具体为:准备相关材料→赋码→递交三方协议→添加办税员→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购买并开通法人一证通棒、网上认证→购买金税盘、发票打印机及发票扫描仪→发行→领购发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应当提前多久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解聘
正常情况下是需要提前60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解聘。因为物业服务都是有期限的,当服务期限满了之后,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想更换物业公司,那么业主们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共同投票作出解聘的决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退休返聘人员能当科室主任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之后就可以返聘,没有年龄规定。
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
(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
(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二十一条)。
(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四章)。
(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因而,聘用单位对于退休人员的责任而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劳务报酬,二是工伤的处理。至于退休人员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如交通事故。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报酬、医疗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劳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在实务中一般不大,主要风险是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争议较大,对于聘用单位的风险也较大。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39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应当提前多少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解聘?
应当提前60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解聘,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每个物业服务公司都能让业主一直续聘的,如果物业服务期满,但是业主没有与物业续签的打算的话,那么就需要提前通知物业公司。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应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