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维权最大原则:看好你的房屋,比什么都重要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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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守房原则一:明确拆迁项目所处阶段,适时调整节奏,守房原则二:贵重物品尽量搬出,老弱病残切勿留守,守房原则三:及时了解涉案项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守房原则四:切勿落入刑事责任陷阱。
房屋征收维权最大原则:看好你的房屋,比什么都重要

近日,在明拆迁律师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某村为建设“村民活动站”一类的公共服务房屋,竟直接将一户年老村民的住宅房屋拆除。

而经了解,这一拆除房屋行为并不涉及土地征收,也没人与这位村民签订任何协议,村民的房屋等于是被以民事侵权行为直接推平了。

而在征收拆迁维权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守房,只有守住自己的房屋,才有协商、谈判的筹码。

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依法守房呢?

守房原则一:明确拆迁项目所处阶段,适时调整节奏

拆迁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遭遇违法强拆、偷拆、误拆甚至帮拆的危险系数也不同。

通常而言,越往后拖,遭强拆的几率会越高,尤其是在征收方急于用地的情况下。

若涉案项目尚处于启动初期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阶段或征地告知阶段,房屋直接遭强拆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而倘若被征收人在多数街坊、邻居均已签约搬家的情况下仍暂时拒签协议,那么此时的强拆风险无疑是最高的。

不过凡事无绝对,在最高院再审的许水云案中,当地政府就是在连房屋征收决定都未依法公告的情况之下直接将其房屋强拆的,可以说是极为严重、过分的程序违法了。

守房原则二:贵重物品尽量搬出,老弱病残切勿留守

众所周知,房屋一旦突遭强拆,室内物品想得以保全是非常困难的。

那么对于诸如珠宝古玩之类的贵重物品,被征收人一定要在征收项目启动后尽早将其搬离。

须知,征收是一种开弓没有回头箭的行政活动,早早晚晚你的房屋都是要被依法拆除的,故先尽量搬一些东西走对被征收人而言有益无害。

若等到强拆人员上门,贵重物品遭埋压毁损甚至抢掠,再想指着《行政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去强调“举证责任倒置”,无疑是过于理想化的了。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守房的人选。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习惯于将老弱妇孺留在家中,这无疑是风险极大的。

强拆人员的挖掘机并不认人,在混乱中出现各种危险的可能性都存在,“以命相拼”是绝对不值得提倡的。

理智的被拆迁人一定不可将守房的重任教给家中的老人、孩子等弱势群体,而要由头脑清醒、遇事不慌的成年人来应对。

守房原则三:及时了解涉案项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本文导读中提及的情形,由于当事人对强拆的突袭完全没有准备,也没能固定下任何证据,以致于事后的维权可谓困难重重,在确认强拆行为主体上都要费好大功夫。

故此,及时了解涉案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第一时间仔细研读张贴出来的各种与项目有关的公告、通知是十分必要的。

这些都可能为日后强拆发生时确定强拆主体提供帮助,更能让被征收人明晰自己将面临的是何种“拆房”——征收?协议拆迁?腾退?棚改?拆违?拆危?还是其他什么名义。

守房原则四:切勿落入刑事责任陷阱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无论你怎么守房,如何坚决,都切不可因为守房而让自己落入违法犯罪的陷阱之中。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选择了煤气罐、金属农具等具有相当杀伤力的工具进行守房,其后果很可能不堪设想。

范木根、丁汉忠等的遭遇绝不能再上演,否则征地拆迁所带给被征收人的伤痛,就实在太过于沉痛了。

总之,守房是一个“尽力而为”的事情。

对于合法的房屋,实在守不住就算了,违法强拆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自己的补偿权益也有望通过法院的公正判决而得以大部分的实现。

其中的“度”,是需要广大被征收人仔细拿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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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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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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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看过来,你的征收维权快要“过期”了!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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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被要如何维权
非法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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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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