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怀孕期间有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6人
专家导读 在怀孕期间当然有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怀孕就降低工资待遇,对于怀孕的员工来讲,正常情况下公司交的也应该有生育保险,休产假期间都可以照常领生育津贴,所以怀孕并不会对当事人的工资待遇造成任何影响。
员工在怀孕期间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怀孕期间有工资吗?

员工在怀孕期间有工资,且公司不能因为怀孕降低工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怀孕后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怀孕后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怀孕后公司单方辞退员工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事实上,对于怀孕的员工来讲,正常休产假之前也都一直在工作,所以仅因为怀孕就降低职工工资待遇是不合理的,另外公司虽然要尊重孕妇的各项合法权益,但对于孕妇来讲,也不能以怀孕为由,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到公司上班,如果这样做,公司还是可以依法辞退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员工在怀孕期间有工资吗
一键咨询
  • 137****2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6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80****30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57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87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如果说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处于怀孕或者哺乳期间也是会有工资的,那么劳动者在产前假时会按照工资的80%的比例发放,那么劳动者在产假期间也是可以依法领取基本工资的,那么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就会按本人生产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怀孕的员工怎么发工资
对于妊娠期员工的薪资福利,应遵循常规薪酬制度,雇主不得无故削减。产假期间,薪资通常按照雇主上年度全体员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这样既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能让她们安心休产假,恢复健康,还能维持家庭经济稳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怀孕期间员工在家基本工资是否发放?
怀孕期间员工在家基本工资是发放,而且他的时间如果是三个月的话,就是按照基本的工资,也就是底薪来进行发放的,如果是病假的话,需要按照他的月薪为计算的标准,然后再乘以他的一个工资的比例。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公司的一个女员工最近的一段时间怀孕了,我就已经想到了以后的请假的问题,我觉得这样很不划算,我就想要提前给他辞退,但是女员工怀孕后可以辞退吗?
[律师回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从这一规定来看,似乎一切在女职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实际上,有关上位阶法律并未作如此绝对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见,该法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解除合同。另外《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排除了用人单位在其自身经营状况恶化确需裁员或劳动者因故不能胜任工作时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并未排除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劳动者严重违犯或严重失职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综合以上规定,对于有严重行为的怀孕女工,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规定,应予开除(除名)或解除合同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但考虑到已经怀孕的实际情况,可以先作出开除(除名)或者解除合同的决定,延迟到其产假期满时再予进行,在此期间的待遇,仍按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怀孕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
怀孕期间员工工资只要在正常上班的话,那么也会按正常的工资来进行计算;但如果在怀孕期间而算的是产假的话,那么一般就会按最基本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如果是病假就会按月收入来进行计算基数。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一家餐饮公司的小老板,上个月我招了一个服务员,我们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偶然一次在后厨,我听见大家在议论这个服务员怀孕了,我就去确认这件事,竟然是真的,我就想能不能把她辞退了,因为她怀孕了也不方便,擦着碰着还要承担责任,肚子大了形象也不好,所以想知道怀孕试用期员工能辞退么?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怀孕,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在我们当地开了一家公司,聘用了几个人工作,不过最近聘用了一个女员工,她没结过婚,但是突然怀孕了,说要跟我请假,我想开除她,请问员工未婚怀孕能辞退吗?
[律师回复] 不可以。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
员工怀孕期间工资是按照正确的工资待遇发放的,我国法律上是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降低工资的情况,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一个刚出来不久的创业者,第一次在外面创业,自己开了一个公司,现在公司有女员工怀孕了,他怀孕时候的假期工资什么的都由公司承担吗,我想知道怀孕期间工资是谁发?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应当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享有的是社会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不需要提供劳动,享受生育津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提前结束了产假,向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当得到正常工资,而这工资不因女职工享受了生育津贴而减少。即女职工按用人单位要求提前结束产假上班,可以生育津贴和双倍工资兼得。但是,女职工自己要求上班,是对休假权利的合法处置,自我放弃,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员工在怀孕期间有工资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