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在腾退中被拆迁人不会被算计

最新修订 | 2024-09-29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不随意签约决不等于不签约,何况被腾退人所面对的很可能是一份法律意义上的民事协议而非行政的协议。既然是民事协议性质,就必须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这样做,在腾退中被拆迁人不会被算计

之所以标题中带个,是因为在明律师思前想后都觉得“腾退”这个概念的前缀,表述为__这样“悬着”是极好的。

在现实中,你所遇到的腾退项目叫什么,是叫阿猫、阿狗还是铁蛋,都不妨碍后面跟着的腾退二字发挥功效。

那么,面对这不讲理的腾退,你究竟能够怎么办呢?

简单讲,腾退分两种:拆房的和不拆房的。

后者比较常见的情形叫做“文保腾退”,这种项目确实是公益性的,不挣钱,房子本身是文物保护单位,腾出来是为了改建成博物馆、纪念馆或者名人故居,因而只腾空不拆房。

对于此种情形,被腾退人确实拿不到太高的补偿,这点大家也都可以理解。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下,略高于1:1的补偿安置是没有问题的。

关键是前面一种,以各种腾退的名义拆房,究其作用于被腾退人的性质而言,和征收几乎没有区别,都是拆房+补偿安置的模式。

区别就在于,一般的征收项目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要求,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而言,首先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要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适用。

然而到了腾退项目这里,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腾退方或者是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两个不是一个概念,有时会有很大区别),或者直接就是某建设项目的开发商,其所适用的腾退程序极为随意、任性,往往就是一纸盖着腾退方大印的公告和一本印制得还算精美的《腾退安置方案手册》。

在此情况下,被腾退人如对补偿安置不满,其维权道路将会是十分坎坷、曲折的,在明律师在此提示大家以下几点:

其一,绝大多数腾退项目都不适用590号令或者《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不是征收而是协议搬迁。

因此,那些被征收人极为熟悉、了解的征收法定程序,到了腾退项目上几乎统统是不适用的。

我们知道,征收维权的一个原则就是“打程序,不打实体”。

而腾退项目也就是根据老百姓维权的这一特性而量身打造出来的。

“打程序”?让你没程序可打!协议搬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签约行为是自己行为自己责任,往往与政府无关。

据此,被腾退人虽与被征收人仅两字之差,但在维权思路、方法上就会有很大的不同。

比较客观的说法是,腾退项目的维权难度,的确要显著高于规范的征收项目。

这就好比拳击运动员碰上了散打王一样,拳头再重也没用,他不知道散打是可以踢、摔的,而他自己又根本不会。

其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是“一以贯之”的不变维权起点。

无论要对土地、房屋做什么,背后一定是有项目存在的,没项目,没人会想起来动地。

因此,从釜底抽薪的维权原理出发,通过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等手段全面了解涉案项目的建设情况,挖掘其中违法点进行博弈,便是腾退项目的重要维权之道。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的若干情形一般总有一项可以套用在眼下的腾退项目上,它或许不是“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但可以是“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以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以及兜底性质的“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那么基于此,依据第30条进行村务公开便是法律的应有之义,何况还有第(五)项“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这一兜底性条款的存在。

通过村务公开,就有可能发现腾退项目在程序上的违法之处,进而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予以查处的途径将政府拉入到协商沟通之中,为维权增加筹码。

其三,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

不随意签约决不等于不签约,何况被腾退人所面对的很可能是一份法律意义上的民事协议而非行政的协议。

既然是民事协议性质,就必须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不能出现逼签、欺诈甚至组织人手帮拆的情形。

就这点而言,腾退的维权原则和一般征收是类似的,“没签”是一切的基础。

字签了就代表你认可了协议所约定的补偿结果,再想推翻自然会有很大的难度。

当然,在实践中签约环节的“坑”将会非常多,缺乏经验的被腾退人很容易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就草率签字,过后则是悔之晚矣。

在明律师想提示大家的是,这里面很多都是“心理战”,玩儿的是江湖骗子蒙人的那套把戏。

只要被腾退人内心足够坚定,头脑足够冷静清醒,避免在这一环节中招就是完全有可能的。

无论你多么想下笔签字,在最后那一刻停下笔再想想,就足够了。

其四,维权思路一定要开阔。

既然腾退方没打算按套路出牌,那么被腾退人也一定要“接招”而不能固守596号令规定的程序不放。

譬如居于腾退核心位置的那个“腾退安置方案”,通常就是不可诉的,相关程序提不起来。

那么就需要大家开动脑筋想一想,整个项目究竟还有哪些可能的切入点,比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的环保问题?所能想到的,都有可能成为搭建协商平台的机遇。

只要程序提起来平台搭上去,提升补偿就是可能的事情。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腾退项目在实践中往往追求高效率,强拆、帮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降临在未签约走人的被腾退人身上。

因此,广大被腾退人一定要做好面对挑战、困难的充分准备,必要时尽早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介入案件,争取在较短的时间、较小的空间之中为自己尽力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

从某种意义上说,腾退拆得快,则老百姓承受痛苦的时间也相对短,努力争取一把还是值得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这样做,在腾退中被拆迁人不会被算计
一键咨询
  • 178****8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腾退中,为了避免被算计被拆迁人应当这样做
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不随意签约决不等于不签约,何况被腾退人所面对的很可能是一份法律意义上的民事协议而非行政的协议。既然是民事协议性质,就必须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规定,拆迁腾地期限,2015年7月20日前腾出土地,但我一直到2017年5月9日才收到土地主管部门的腾地告知书,2017年5月24日收到限期腾地决定书,我想请问,限期腾地期限2年后,土地主管部门才下发限期腾地决定书,这程序合法不?谢谢!
[律师回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房子拆迁时,法院不给我们腾房,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购买的是通过拍卖等渠道的法拍房等房产。实践中确实出现了一些不负责腾房而导致无法顺利交房的情况。 收房的风险,应该是法拍房等房产最大的风险。也就是,买法拍房过户容易,但有人住里面,可能不容易腾空。原业主房子被拍卖,过户容易。但原业主或是屋内住着老人,赖着不走。如果是其唯一住房,也很难协助强制执行。物业这类无关联第三方,更指望不上。除此之外,通常“买卖不破租赁”,法拍房如果有人在租,也不能强制执行。这会给人钻很大的空子。如果原业主,已经打定主意还不起钱,用房子来抵债。想办法弄一份20年的租赁合同(且走账),让人帮其长期占着或者存放货物占着房子,不给收房。这种要打官司才能收房,会非常麻烦。这相当于买了房,却长期住不上也没法换租金拿到房子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有人住着赶不走,再转手卖,也相当难。 最终通过法律手段处理交房问题,最终手段就是通过向另案、申请执行的方式,最终大部分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终究各方面成本太大。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还是通过事先调查,尽量避开这种房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对于腾退来袭,你应该这样做避免被算计
其一,绝大多数腾退项目都不适用592号令或者《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不是征收而是协议搬迁。其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是“一以贯之”的不变维权起点。其三,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其四,维权思路一定要开阔。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腾退来袭,被拆迁人应当采取这样戒备,防止被算计
其一,绝大多数腾退项目都不适用594号令或者《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不是征收而是协议搬迁。其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是“一以贯之”的不变维权起点。其三,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其四,维权思路一定要开阔。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家附近很多房子都要拆迁了,包括我家的也是要拆迁,我想问一下拆迁补偿款如何计算啊?
[律师回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知识延伸: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对于房屋拆迁的法院不予腾房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购买的是通过拍卖等渠道的法拍房等房产。实践中确实出现了一些不负责腾房而导致无法顺利交房的情况。 收房的风险,应该是法拍房等房产最大的风险。也就是,买法拍房过户容易,但有人住里面,可能不容易腾空。原业主房子被拍卖,过户容易。但原业主或是屋内住着老人,赖着不走。如果是其唯一住房,也很难协助强制执行。物业这类无关联第三方,更指望不上。除此之外,通常“买卖不破租赁”,法拍房如果有人在租,也不能强制执行。这会给人钻很大的空子。如果原业主,已经打定主意还不起钱,用房子来抵债。想办法弄一份20年的租赁合同(且走账),让人帮其长期占着或者存放货物占着房子,不给收房。这种要打官司才能收房,会非常麻烦。这相当于买了房,却长期住不上也没法换租金拿到房子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有人住着赶不走,再转手卖,也相当难。 最终通过法律手段处理交房问题,最终手段就是通过向另案、申请执行的方式,最终大部分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终究各方面成本太大。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还是通过事先调查,尽量避开这种房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这样防止被算计,腾退来袭不是事?
其一,绝大多数腾退项目都不适用597号令或者《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不是征收而是协议搬迁。其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是“一以贯之”的不变维权起点。其三,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其四,维权思路一定要开阔。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怎么做好拆迁工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3、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4、接受群众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5、对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惊醒论证,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 6、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8、筹措征收补偿费用、确定用于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来源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10、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1 1、对房屋征收进行宣传、解释1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3、受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1 4、制定补助和奖励规则,对被征收人济宁补助和奖励1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予以住房保障1 6、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相关差价1 7、对于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1 8、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本条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1 9、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2敞锭搬瓜植盖邦睡鲍精0、根据条例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还是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保证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从宣传上、制度上、操作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腾退拆迁,你是否又被算计
其一,绝大多数腾退项目都不适用591号令或者《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不是征收而是协议搬迁。其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是“一以贯之”的不变维权起点。其三,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其四,维权思路一定要开阔。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您好律师,请问农村拆迁需要怎么维权,还有自愿腾退申请书合法吗?农村评估怎么算
[律师回复]
1.什么是“腾退”
腾退即协议搬迁、协议搬离。一般是指集体土地上进行的由被腾退人与村委会、开发商签订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以后,村委会将被腾退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收回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腾退”的根本目的在于快速实现征收,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它是一种变相的拆迁或征收。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项目的不同规模,较大的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或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可见村委会并无权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村委会主导实施腾退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
2.如何维权
首先,申请村务公开。被腾退人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的规定,向相关的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要求村委会公开腾退方案、补偿分配方案等村委信息以及有关腾退决议的相关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会议纪要、实施人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一方面便于了解腾退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也为后续的维权奠定基础。如果村委会不公开相关信息,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监督村委会履行职责,必要时可就此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其次,向政府部门提起查处程序。可以依据信息公开所获取的内容,分析违法行为的性质,申请有权机关采取不同的查处程序。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其的职能,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进一步的救济。
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只要行政机关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并对被腾退人的实际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我们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行为违法,从而提高补偿。
我们村拆迁评估报告合同上写先腾房后给钱,交钥匙后十五个工作日后给钱合法吗
[律师回复] 委托人:厂房 受委托人:评估机构 厂房拆迁评估损失有: 一是不动产损失评估。指不能随迁的财产的拆迁补偿价值评估 二是停产损失评估。指因搬迁而停产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价值评估 三是搬迁费评估。指随迁财产搬迁的全部合理费用。 我们的分项也获得了委托方的认可,分项不仅体现了对项目内涵的深刻了解,评估结论和报告也便于各方审查核准。其中,不动产损失是要用于与政府主管部门谈判补偿,停产损失要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搬迁费需由大股东核准并出资。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本着“科学合理,不重不漏”的原则,加大现场核查工作力度,按时高质量地实现了在竞标时的承诺。评估报告受到主管部门的肯定,评估结论也为各方所接受。我们的作法是: (一)不动产损失评估 搬迁企业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道路、围墙、挡土墙等)、管网(给排水、暖,电、燃气、通讯、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监控、消防等)、绿化景观等不能随迁的财产。不动产损失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拆迁补偿价值”。拆迁补偿价值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和拆迁补偿标准确定的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可能获得的补偿价值。例如当地政府明确规定了树木的补偿标准,只要根据树种树龄就可确定补偿价值。对房屋拆迁补偿的评估。当地政府规定了住宅搬迁评估的平均指导价,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指导价则要求比照住宅拆迁评估指导价适当浮动,但未对有关因素调整系数做出具体规定,本次评估对象为工业厂房,与住宅很难比对,加之可供比对的工业建筑市场交易案例难寻,故在与拆迁方协商后,决定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确定不动产拆迁补偿价值。 (二)停产损失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一般以被拆迁房屋补偿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也有的地方法规规定按被拆迁企业上年月平均净利润的若干倍给予补偿。 搬迁会造成停产,停产意味着获利能力的暂时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机械工厂的搬迁,其短时停产并不意味着停止全部经营活动。以本案为例,产成品仍必须按合同兑现,原材料仍按计划采购,一些生产经营活动仍在进行。在此次工厂搬迁损失的评估中,停产损失的评估用搬迁期间企业净利润的损失计算。搬迁期间月度平均净利润用企业前三年年均销售收入净利润率和当年预计实现的月平均销售收入计算。当年预计实现的月平均销售收入为:上年实际销售收入×(1前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2。委托方设定此次的搬迁时限为两个月。 (三)搬迁费评估 工厂搬迁费评估是对随迁财产,包括机器设备,工装模具,工位器具。存货,在用低值易耗品、文件档案等从拆卸运到新址安装试车投产全过程合理费用的估测。此次评估中搬迁费不计资金成本。 搬迁费的估价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产价值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要针对不同的搬迁财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缜密,经济合理地设定一个搬迁方案,以此作为搬迁费用计价的基础。以机器设备为例,搬迁费一般应包括:拆卸费,包装费,吊装费,运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保险费。 搬迁费评估为计价所设定的运输方案,不是搬迁组织措施计划,更不是装车计划。 工厂搬迁损失评估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为搬迁企业获得补偿而提供的价值参考的专业意见。注册资产评估师应针对搬迁企业行业和规模不同,以及评估报告使用要求的差异,关注到可能影响搬迁损失的所有层面。以本案为例,包括: 1 鉴于为搬迁损失给付补偿的部门不同,对应的搬迁损失评估报告特别是价值类型必须符合该部门的有关规定。例如房屋建筑物损失的评估要采用政府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进行,价值类型是“拆迁补偿价值”。而对于给付经济补偿的部门不承诺补偿的项目,如订单流失、信誉受损等形成的间接损失,则不列入评估范围内。 2 搬迁企业占地7.4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依长期合同租赁取得。租赁费已一次付清,租金远低于现行市价。工厂搬迁失去了继续使用的权利,也享受不到租金的优惠。从而形成搬迁损失,并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委托方拟在搬迁新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价格协议中,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济补偿。 3在工厂搬迁损失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加强现场清查核实。工业建筑要逐一核实建筑面积和结构机器设备要逐台设定运输方案,关注拆卸损失和不可预见损失存货除数量外,包括体积、重量,包装状态都要心中有数大量的在产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在用工装模具刃具和工位器具都要掌握其数量,体积和重量。所有这些都要作到“不重不漏”。 目前,该厂房迁损失的评估结果已为各方所接受,相关经济补偿顺利推进。工厂按计划完成搬迁,在新址已正式投入生产,并为当地政府树立为样板工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这样做,在腾退中被拆迁人不会被算计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