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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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加班工资也是分不同的节假日来规定的。如果是法定的节假日,加班工资必须要在原来工资基础上的三倍发放。通常法定节假日只有那么几个,如果是正常的周末加班,但是又没有给劳动者安排调休或者补休的,这种况是必须要给原来的工资基础上的两倍,进行加班费的发放。
最高院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解释,个人在国庆、“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所取得的两倍或三倍加班工资,不属于可免征个税的补贴、津贴,也要依法纳税。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另外,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二、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建议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该单位已经严重违法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所以如果是要进行加班,那么公司必须给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规定是如果在法定的节假日工作必须给劳动者支付三倍的工资,就算在周末加班也是有两倍的工资。而且加班的时间也是有规定和限制的。如果是用人单位不肯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那么劳动者是可以直接发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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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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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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