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宅基地买卖遇上拆迁,看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关于宅基地的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各地法院之间可能有不同认识和判决。当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的,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处理。
当宅基地买卖遇上拆迁,看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宅基地买卖遇上拆迁,看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裁判要旨: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重复起诉是节约司法资源的重要制度,法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需要审查案件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并不必须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认定重复起诉的申请。

关于宅基地的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各地法院之间可能有不同认识和判决,本案中的法官认定宅基地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对此我们持保留意见。

庭审双方: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先生

委托代理人:徐佳欢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先生

委托代理人:王xx

案件概述:

2006年12月30日,刘先生以1500元的价格受让李先生的宅基地,刘先生与李先生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李先生将土地交付刘先生,刘先生将受让的原属于李先生的宅基地与陈先生的宅基地交换使用,并已交付。2016年,陈先生于宅基地上建房,后房屋拆迁,李先生主张自己的宅基地权利,要求陈先生退还宅基地。陈先生诉请李先生赔偿其房屋拆除的损失。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二,一是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请求赔偿的261004.27元是否属于重复起诉,二是被上诉人对于房屋损失是否存在过错,各方承担责任的比例如何确定。被上诉人要求李先生赔偿261004.27元的请求已于2017年被海南省某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所以再次提起构成重复起诉,该请求被法院驳回。本案中李先生并不是陈先生的合同相对方,合同向对方为刘先生,刘先生因为李先生的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约定,则应向合同相对方陈先生承担相应责任后,再向李先生主张权利。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陈先生请求李先生对刘先生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没有约定以及法定的义务,该请求缺少法律依据。刘先生将不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与陈先生交换使用,应承担房屋损失80%的责任,其可依据其与李先生之间的合同关系,基于无效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向李亚三主张权利。

法院判决:二审法院变更海南省某人民法院判决第二项为:原审被告刘先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陈先生赔偿建房损失的80%,即208843.02元

案件评价:本案中法官最后虽然依然坚持了合同相对性的观点,但是陈先生依旧获得了应得的补偿。征迁案件很复杂,往往是一个诉讼接一个诉讼,本案持续三年之久才画下句号。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来说,单枪匹马面对长达三年的诉讼是很困难的,而这种案件聘请律师的价值就是让律师通过专业知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当事人有主心骨和依靠,从而博得最公正而合理的判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当宅基地买卖遇上拆迁,看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键咨询
  • 150****7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6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5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胜诉公告」遭遇非法强拆,看晏清律师如何维护权益
一旦强拆行为发生,被拆迁人应在第一时间收集有利证据,向专业律师咨询。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拆迁方更要拿起手中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监护人的利益应当如何维护?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的责任在于将被监护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止损,是使得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得到合法保护。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现在跟同村的人买了一块宅基地,也签了协议,现在已经一年了但他们又反悔了,像这种的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我该怎们办?
[律师回复] 宅基地是无法转让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权,所以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本身就存在问题。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如果双方都符合上述转让条件,如果卖方反悔,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一方不符合上述转让条件,卖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返还定金及视具体情况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遭遇投拆该怎么维护权益
一、及时报警并保全好相关证据。二、采用多种救济途径,如报警、委托律师介入等等。偷拆行为是法律绝不允许的,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也请各位拆迁人不要迷茫,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确保案件获得诉讼的优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遇到家暴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及时做好录音录像,现在手机录音录像非常方便,在被家暴之前,没有及时逃离,就需要及时打开录音或录像功能,及时保存家暴方的暴行。要及时报警,报警不仅是保护自己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取证手段。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遭遇家暴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遭遇家暴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遇到家庭暴力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尽量避免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弱势一方要注意保护自己,在发生暴力的时候要求助于邻居、亲戚、家人甚至报警,将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其次是注意收集证据,比如用手机录音、拍照等,或者报警后要求警方做调查笔录,如果受伤则要求警方开具验收单,及时进行伤情鉴定等,这些证据对于将来主张权益会有帮助;
最后是要求家庭暴力的行为人承担后果。民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行政责任包括公安机关的罚款、拘留等,达到一定程度的还可以追究故意伤害等刑事责任。
二、家庭暴力怎么认定
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 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 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产生矛盾时,故意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对方。表现为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家务等等。
对于冷暴力,确实在举证方面比较困难,所以法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证据及双方的陈述来慎重做出判断。
三、遭遇家庭暴力后该怎么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后的离婚程序跟常规的离婚案件没有区别,只是在提讼请求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构成家庭暴力的通常都会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然而,家庭暴力离婚官司不同于一般的离婚案件,在实践中,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必须向提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否则,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判离的。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该如何收集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从我们多年的办案经验来讲,法律上比较有效的证据包括下面几类:
1、报警记录,警方的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
2、伤害鉴定结果,受害人报警后,可以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
3、录音或者书面保证,施暴方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有悔过表现的,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其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细节,或者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
4、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如保姆、邻居或亲戚朋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的,则可以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遇到家暴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遇到家暴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当年买宅基地有23家(一个宅基地为一家),钱收了,但谁也不知道谁的宅基地在哪?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怎样申请宅基地解答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填写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或生产经营性用地的申请;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
三、农村建房收费标准:  农村村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每户缴纳5元土地证书工本费;  涉及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村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占用耕地建房。
农村宅基地纠纷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宅基地纠纷怎样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第十九条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第二十条对收回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解决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办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当宅基地买卖遇上拆迁,看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