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应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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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取证。二、及时报警求助。三、主动维权。当被拆迁人最初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时,便应当及时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进行维权阻止强拆。
房屋被强拆应该怎么办

征收拆迁过程中,为了尽早达成规划的征收拆迁项目,经常会以“拆违”等名义对房屋实施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遭到强拆时通常都不知所措,不仅房子无法保住,后期对房屋的补偿与强拆后的赔偿不知从何处下手。若是采取了错误的维权方式,最终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教您应当如何应对拆迁方的强拆行为:

一、积极取证

拆迁方在实施强拆前应当对被强拆的房屋及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书面告知,要求在期限内交出房屋或自行拆除,逾期不处理便实施强拆。被拆迁人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书面告知书原件,同时将涉及房屋及土地的房屋产权证土地承包证、宅基地证等相关证件同时保存好,避免在强拆过程中丢失损坏而导致维权困难。

在得知可能会面临强拆时,要及时转移贵重财物,并使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对房屋及土地的原貌进行详细记录。在强拆过程中同样以拍照、录像的方式对强拆过程如实记录,为后期维权提供有利的证据材料。

二、及时报警求助

房屋及屋内物品都是被拆迁人的私人财产,任何人不得侵犯。强拆会涉及到私闯民宅、房屋的损毁、屋内财产的损害,甚至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很容易会涉及到刑事犯罪。面对这些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事件,我们一定要及时报警求助,请求公安机关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并进行调查处理。后期可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作为依据,依法认定强拆行为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若是遇到了公安机关不出警的情况,也可拨打公安机关违纪违法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维权。必要时,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追究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三、主动维权

当被拆迁人最初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时,便应当及时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进行维权阻止强拆。在拆迁方实施强拆后同样应当及时启动上述程序进行维权。在相关事实问题出现之初便及时维权的效果最理想,自行协商及举报虽然是合法程序,但通常难以取得理想的结果,且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大多都长达数年之久,不如法律程序有强制力。若是在推诿扯皮中超出了法定期限未依法主张相应的权利,就需要自行承担被剥夺胜诉权利的后果。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提醒您,拆迁无小事,且并非急功近利便能达成提高补偿的目的。自行维权固然可行,同时切勿遗忘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最好的维权方案是多种维权方式共同进行,才能在维权过程中面面俱到,避免被拆迁方抓住把柄。在拆迁类案件中,被拆迁人最好在拆迁前期就自身问题与情况及时向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咨询,让律师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律师协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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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应如何 若是市政府,复议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省政府,复议还是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断电、放、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被称为“”。 产生原因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均明确规定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 的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加强监督 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
没签房屋强制房屋协议被强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何起诉房屋强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应如何 若是市政府,复议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省政府,复议还是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断电、放、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被称为“”。 产生原因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均明确规定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 的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加强监督 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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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后应该做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被强拆后应该做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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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强拆房屋怎么起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应如何 若是市政府,复议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省政府,复议还是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断电、放、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被称为“”。 产生原因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均明确规定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 的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加强监督 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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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怎么诉讼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应如何 若是市政府,复议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省政府,复议还是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断电、放、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被称为“”。 产生原因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均明确规定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 的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加强监督 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
强拆房屋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被了,要依据哪些法律打官司 房屋被强制拆迁了,如果需要打官司,此时需要向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或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房屋强拆,怎样起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应如何 若是市政府,复议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省政府,复议还是找省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断电、放、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被称为“”。 产生原因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均明确规定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 的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加强监督 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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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非法强拆应该如何赔?
房屋被非法强拆应该如何赔需要根据被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相对人遭受的损失计算,一般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需要向行政相对人支付相应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屋价值的损失、房屋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等等,具体的强制拆除的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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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法律怎么判决,强拆房屋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被了,要依据哪些法律打官司 房屋被强制拆迁了,如果需要打官司,此时需要向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或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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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协议房屋拆迁可以强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先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才能拆迁,所以未补偿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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