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值班期间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需要由单位给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再支付相应的赔偿款。劳动者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去世,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经过抢救在48小时内去世的都认定为工伤,单位需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劳动者值班期间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一、劳动者值班期间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值班期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看死亡原因。值班可以视为工作,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值班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应当首先由工伤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查。一般来说,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事故。如果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属于工伤。

二、劳动者离职后有工伤赔偿

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如果在申请赔偿是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三、工伤事故怎么处理的

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和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对其进行的残疾等级评定,

4、协商赔偿程序。如果单位投入工伤保险,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将根据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未投保的,按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以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用人单位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由法院执行,

8、投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死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的赔偿款,要给员工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近亲属的抚恤金。在赔偿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的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支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者值班期间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一键咨询
  • 177****3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认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2****761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78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716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者在上班前上厕所,死亡,属于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伤,也叫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或因工作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br/>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4、患职业病的;<br/>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br/>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br/>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r/>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br/>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br/>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r/>2、醉酒导致伤亡的;<br/>3、自残或者自杀的。
346浏览
一名女性在砖厂上班事突然发病身亡,砖厂老板也没有给员工购买保险,请问这种事件砖厂该如何对死者家属赔偿,具体法律条款有哪些,急求!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br/>(四)患职业病的;    <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br/>(一)故意犯罪的;    <br/>(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br/>(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31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劳动者值班期间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35****57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1****87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733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