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一房多卖有哪些处罚,如何处理一房多卖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房子被一房多卖有哪些处罚,如何处理一房多卖问题?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房子被一房多卖有哪些处罚,如何处理一房多卖问题?

一、房子被一房多卖有哪些处罚

1、房子被一房多卖可能的处罚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等,当然,这只是一房多卖导致房屋买卖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时候,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提出的请求。

2、一房多卖通常会出现以下后果: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如何处理一房多卖问题

1、如果在商品房多重买卖关系中出现购买人与出卖人串通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认定恶意串通行为无效,因恶意串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损害其他买受人利益,因此无论该商品房的状态如何,是否交付,是否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都会因为合同无效而不能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

2、当各买受人均无与出卖人串通的故意时,可以按以下原则确定商品房的所有权人:

(1)有数个购买人的,在数个买受人中,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

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数个购买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4)商品房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也无人先行事实占有的,则以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法院执行实现债权人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5)其他情况下,买受人均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涉讼商品房可以在作价后按比例向买受人清偿违约债务

房屋一方多卖的,房屋购买者首先可以选择要求对方继续承担合同的履行责任,若是房屋买卖的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屋购买价款,并且支付相应的利息。

如果购房者,因为一方多卖行为遭受了损失,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子被一房多卖有哪些处罚,如何处理一房多卖问题?
一键咨询
  • 152****1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一房二卖房子的归属问题怎么处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一房二卖房子的归属问题怎么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样避免一房多卖问题2023
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2、先进行预告登记,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3、要及时网签,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4、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可以去寻找当地知名的中介进行房屋交易。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刑事案件拍卖违法拍卖标的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主要看涉及的拍卖标的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赃物或赃款购买的物品。动产或不动产,如果是就应当停止拍卖,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行决定是否拍卖。
2、根据《最高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可以参考适用。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公通字[1998]31号)第十二条规定“对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应将车辆无偿追缴;对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经查证是赃车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追缴和扣押。对不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第十四条进一步规定了“明知”的含义,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1)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的;

2)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

3)机动车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4)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处理一房多卖纠纷问题如何解决?
如何处理一房多卖纠纷问题的解决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一般双方均未履行合同的,应当优先履行合同签订在先;如果一方登记另一方未登记的,那么登记方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 非法买卖土地是指其行为不仅包括买卖土地所有权,还包括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显然,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 二、非法买卖土地具体行为表现 1、以租代征 通过“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近年来凸现的一种违法新形式,是一种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所谓“以租代征”,即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通过租用或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土地违法行为。 “以租代征”这种行为的实质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未经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非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这种行为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实现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的目标。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31号文件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制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明确了法纪: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非法转让集体土地 按照现行土地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因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由于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外,不允许转让(包括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若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就属于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的具体形式,除买卖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如以买卖房屋连同土地买卖,以土地入股联办企业名义转让土地等形式;其主体是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多为村委会或者村干部。这种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会造成集体耕地资源减少,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 3、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是指国家给用地单位无偿提供的土地。划拨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如进入市场,要依法补办出让手续并且补交出让金后才能进行。将国家无偿提供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隐形交易,如以买卖房屋名义转让土地,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办企业分红,或联建住宅分成等,都为法律所禁止。 4、非法转让出让土地 非法转让出让土地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即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行转让,必须要按规定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投资开发之后才能进行。不进行任何投资开发即加价转让,是典型的炒卖土地行为,属于非法转让、出让土地的行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处理一房多卖纠纷问题如何解决?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如何处理一房多卖纠纷问题如何解决,发现开发商一房多卖如何起诉?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时,卖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三:慎重对待定金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
四:卖方不可随意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卖方违约要如何赔偿呢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
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买卖二手房,如何约定买方户口问题,卖
[律师回复] 一、买卖二手房如何约定户口问题 1、户口转移的时间问题。客观上讲,在过户之前强制要求卖方迁移户口,可以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权利,防止户口在过户后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迁出给买方造成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对房屋的再次处分上,还可能表现为影响买方户口的迁入问题。因此,过户之前要求卖方提前迁出户口是必要的。对卖方而言,在出售之前,考虑户口的迁出问题显然十分必要。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迁出户口,就会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 2、损害赔偿问题。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买方无法以户口迁移问题向提讼,要求卖方强制迁移户口;而只能以卖方拒不迁移户口违约为由,要求卖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这就涉及到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问题。 二、卖方延期迁出户口怎么办实践中对户口延期迁出违约责任的约定往往会出现这样的表述:“若由于卖方的原因没有将户口及时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则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直到卖方房屋内户口全部迁移为止。”该条款能够有效解决损害赔偿无法举证的问题,但是如果卖方客观上无法迁出户口,长达几年,又会产生违约金过高,显示公平的问题。因此,建议:除了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外,还应当对户口迁移设置专门的房价款约束机制,待户口迁移后再支付房价尾款,如果卖方户口迁移违约,则买房可以直接从房价尾款中扣除违约金,直到扣完为止,不足部分还可以追偿,这样可以最大化地减少户口问题对买方的影响。户口虽然不影响房产交易,但会影响下家落户,如果下家买的是“学区房”,或者买房就是为了落户,那么对房屋内的户口情况一定要有详细的了解,对上家户口迁出时间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不能达到买房的初衷。户口问题解决起来非常麻烦,建议购房者事先咨询律师相关的规定以及如何防范其中的陷阱,有备无患。
房屋买卖牵扯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卖家故意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通常在房价上涨迅速的特别时期,一些卖家会故意拖延过户时间,以有事或者外出等理由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方式意图破坏原来的买卖合同,迫使买方主动解除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买家先申请对房屋申请财产保全,然后对方要求履行过户义务等。
2、房价大涨,卖家宁可毁约不要定金怎么办
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如果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是无法弥补损失的,这个时候可以向请求继续履行房屋过户,或者请求卖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违约金赔偿)。
3、卖家逾期交房怎么办
双方签订合同后,如无约定原因或因买方原因导致卖方可以不交房,若卖家逾期腾房,那么买家可以据合同约定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向卖家主张因为逾期交房增加的租房费用赔偿。
4、遇到金融政策变化等情况买家无法及时支付房屋尾款怎么办
由于金融政策调整或者买方个人原因导致的后续房款无法完成,这种情况在金融政策调整时期是很常见的。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买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要确认银行放款或者有其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再签订合同。
5、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分三种情况:

一,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已经如实告知买方房子的质量情况,买家表示了解,房子过户后,买方又以此对卖方主张赔偿责任的,卖方无责。

二,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那么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赔偿,严重的甚至可以要求退房。

三,卖方已经把房屋真实情况告知中介,但中介没有如实告知买方的,那么买方可以向中介公司主张赔偿,质量问题严重的也可以要求退房。
6、房屋过户后,发现买家户口没有迁走怎么办
二手房往往涉及学区名额,如果出现卖家没有迁移户口或者不肯迁移户口的情况,除了要催促卖家及时迁移户口之外,最好的方法还是在签订合同前明确户口的迁移情况,并且把户口迁移违约责任写在合同里。
7、定金问题产生争议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中,定金纠纷应该属于最常见的问题。定金是确定履行合同产生的,是双方达成买卖意愿之后签订的,买方不履行,定金归卖方;卖方不履行,双倍赔偿给买方。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合同,否则必须赔偿对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个部门解决一房多卖的问题
一房多卖的问题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拿着购房合同到人民法院即可。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再或者是租房,都是要到房管局办理网签和备案的,这样特别有效的防止一房多卖或者是一房多租,进行一房多卖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子被一房多卖有哪些处罚,如何处理一房多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