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定金合同有效吗,合同生效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不缴纳定金合同有效吗,合同生效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不缴纳定金合同有效吗,合同生效有哪些

一、不缴纳定金合同有效吗

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生效有哪些

条件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

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

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

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情况下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给付定金行为却没有给就是违约的行为。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缴纳定金合同有效吗,合同生效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72****6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0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5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口头合同缴纳的定金有效吗
口头合同缴纳的定金有效。口头定金,只要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但是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等问题,最好用书面形式约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判决生效后罚金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判决书生效后罚金如何交 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决书罚金是必须缴纳的,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的,可由强制缴纳。 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也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多久生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即时生效的,也有第二天才生效的。违章记录消除是通过交警系统的内网传输的,传输数据不一定是实时传输,所以违章记录消除有可能在缴款后的
三、五个工作日内外网才能消除,这是正常的;驾驶证违法记录要待银行对账成功后才能解除,银行对账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交通违章处理程序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4.如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并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2、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3、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个人缴纳保险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不一样,退休工资的升涨也不一样。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9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税异地缴纳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房产税如何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在异地建固定资产,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一、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账务处理: 房产是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纳税人会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一样。
房产税如何缴纳网上缴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在网上申报缴纳流程: 纳税人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备注: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怎么样办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连续缴纳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缴纳公积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断交之后在续交的,但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就需要员工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证明员工公积金缴纳稳定。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一年)。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缴纳的险种不同
1、单位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
2、个人个人缴纳的社保即居民社保,如果你在城市,居民社保被称为城镇居民社保;如果你在农村,居民社保就是我们常见的新农合。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不强制缴费属于自愿参保。享受的待遇不同
1、退休时间首先女性参保人员在退休后所能领取的养老金年龄是有区别的:在单位参保的员工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岁,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岁;个人缴纳居民社保的女性一律55岁退休。男性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没有单位的和个人的区别,都是60岁。
2、险种在单位参保的员工有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待遇;缴纳居民社保的个人的则没有这三项保险待遇。
3、医疗费用在单位参保的员工的医保卡每月都有一定金额的医疗费进账;个人缴纳的居民社保则没有医疗费进账。养老保险的领取不同
1、单位在单位参保的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嘱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2、个人个人缴纳的缴纳居民,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还会给予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调整为每月750元(规定增加的15元基础养老金);为了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对缴费满15年以上的,从16年起,每满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发放标准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算得出。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缴费资助,以及对应的利息。
律师您好:养老保险缴纳基数3600.单元缴纳0.个人缴纳288。请问律师单位缴纳为0对吗?
[律师回复] 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不一样,退休工资的升涨也不一样。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按实缴缴纳还是认缴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按实缴缴纳还是认缴缴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按实缴缴纳还是认缴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按实缴缴纳还是认缴缴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9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按实缴缴纳还是认缴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按实缴缴纳还是认缴缴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公司未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有生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未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有生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及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朋友工伤下半年一直在家休假,想问问这种情况还有年终奖吗?工伤保险中工资包括绩效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工伤休养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以您提出的工伤保险中工资包括绩效吗这个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不缴纳定金合同有效吗,合同生效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