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可否终止合同履行,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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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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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不正当竞争可否终止合同履行,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不正当竞争可否终止合同履行,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正当竞争可否终止合同履行

不正当竞争可否终止合同履行,要视具体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不正当竞争可否终止合同履行,要视具体的情形,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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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终止合同无须补偿的情形
[律师回复]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出现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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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二、终止劳动合同无须补偿的情形
1、用人单位立即通知劳动者,以如下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成立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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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原来给父母买过一个保险,后来母亲生病后使用了保险赔付,后来保险公司说合同终止,我知道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合同终止属于什么终止,合理吗
[律师回复] 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单同时失效。(此情形属于以下情形中第二种)
  以下是保险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就是保险合同期限届满。
  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所谓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即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合同因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付义务而消灭。
  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灭失是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丧失。如果保险标的非因保险事故而灭失,投保人就不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就因客体的消灭而终止。
  4.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
  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健康为保险标的,其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健康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被保险人如果非因保险事故或事件而死亡,投保人于该保险合同就不再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就随之而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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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注意的是,《保险法》第42条规定的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合同的解除;后者是以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付义务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自然消灭。
以上是对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合同终止属于问题的答复,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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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合同终止后如何履行
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被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终止后履行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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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未履行前如何终止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事,在合同签订之后应该进行履行。如果一方想要在合同没有履行前进行终止那么应该怎么做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解决。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则可以协商另行签订协议。如果对任一一方均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对一方造成了损失,则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进行支付。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一方当事人如果认为违约金约定的过高,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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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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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是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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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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