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时间没收手机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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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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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上班时间没收手机合法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公司上班时间没收手机合法吗

一、公司上班时间没收手机合法吗

公司上班没收职工手机是不合法,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如果有规定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告知员工的,就合法,但没收手机后,下班要返还手机,如果公章章程没有规定,就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

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诸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

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法定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要求劳动者上班不能用手机,并且事前告知了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上班没收手机是合法的,但下班后需要归还手机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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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员工工作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视情况而定。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措施。 但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间使用手机会扣工资,且得到工会批准并已向员工公示,那么扣除工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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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厂上班,他们这说上班不满一个月不给工资,我到这个月十五号才满一个月,可是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去,我可以辞职吗,辞职了有工资没有呢?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企业应当按照下要求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4.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应每月支付一次。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6.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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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按理说是不应该扣押一个月的工资的,但是事实上,现在社会上很多公司、单位都会这么做,这跟每个公司、单位财务的对新进人员的入账、出账有关系,有一个时间差,如果你在公立的幼儿园做,一般不会赖你的钱,毕竟上面还有教育局管着。如果是私人的幼儿园,如果你自己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应该扣押工资,而且你的单位也违反了,'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这两条,你完全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回他们扣押的工资,如果不给,你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去申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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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机关加班,已经连续每周都要加班,至少28个小时以上,可是到月末的时候机关却没有发放工资,请问机关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是否合理?
[律师回复]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每日正常工作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40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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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工作的;
(二)为了完成上级的紧急任务必须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加班的;
(三)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第五条 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时限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在这些时间范围内,延长的加班工作时间可以按规定给以同等时间的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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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坐飞机是加班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期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2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2倍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2倍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好,我在机关工作,我们有时候会加班,不知有多少加班费,我想请问下机关加班2018年的加班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行政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属于公务员法调整的范畴,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没有加班费的。但是行政事业单位所招用的普通劳动者即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及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夜班津贴。如没有依法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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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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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可能在审核上会遇到困难,被刷下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这也就意味着,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将被贴上一个“失信老赖”的标签。显然,若用人单位在招录用职工时,将诚信条件作为录取条件之一的,那“失信老赖”就明显属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劳动者。这点对于任何劳动者而言,都是一种约束和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因此若作为大额失信被执行人的劳动者来说,很有可能不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从而使得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再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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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期间手机没收吗?
犯人在拘役期间会被没收手机,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强制犯人参与劳动,但是会给一定的劳动报酬,拘役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在就近的看守所关押犯人,属于主刑的一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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