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虽没有数额的限制,但一般要以双方可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为限。
2、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
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最后,因为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若是房东不愿意赔偿违约金或者其他损失赔偿,那么建议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损失又较大,建议可以联合其他同样遭受损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诉,并可以找个擅长打合同纠纷的律师来帮助诉讼。
3、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多出一份合同,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
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守约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房东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是属于违约行为,应将押金退换于租客,并按照租赁合同上相应的违约金额进行赔偿,前提是违约金合理,如若不合理,可以起诉,将违约金减少;
二、在租赁合同中双方都有哪些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规范本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私用房屋。
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
承租人的义务按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押金,在租期届满后将原房屋完好退还。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房东单方面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属于房东违约行为,应先退还押金,并按照合同上违约金额规定进行赔偿,在这期间租客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由房东进行相应的赔偿。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都是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房客的主要义务就是按时交房租,房东的主要义务是将房子按照合同给租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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