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低价买卖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自愿买卖的,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约定了定金后,买受人交付全款时,定金将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并且,交付购房定金后,若是出现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交付剩下的房款的,将损失定金利益,不能拿回来;
2、出卖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现在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已经变成普遍现象,所以若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要以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对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是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二手房买卖是属于民事行为,低价买卖二手房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