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的薪酬怎么证明,相关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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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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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口头约定的薪酬怎么证明,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口头约定的薪酬怎么证明,相关法律规定

一、口头约定的薪酬怎么证明

俗话说空口无凭,所以口头约定的薪酬是比较难证明的,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条、工资卡流水等证据证明薪酬。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俗话说空口无凭,所以口头约定的薪酬是比较难证明的,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条、工资卡流水等证据证明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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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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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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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
十、四十
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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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  
(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特殊行业,比如建筑业等,这种劳动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  2.工作内容。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的原因。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这些内容要求规定得明确、具体,以便于遵照执行。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  4.劳动报酬。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的数额或计算办法。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的期限和形式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等。  5.社会保险。目前北京市执行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项,其中前三项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6.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劳动规则。  7.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指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进行约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一旦出现,劳动合同就会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包括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反约定或者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了上述8项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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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因为有些相关的事情需要了解一下这个的内容。
[律师回复]
一、建立规范的薪酬体系和薪酬管理制度
  由于企业的薪酬体系管理缺乏规范性,加上外部人才的竞争性较大,因此企业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在进行工资谈判时往往自行抬高了价码,最终使得新员工的工资不断上涨。同时,由于公司的调薪体系不规范,导致企业内某些老员工的工资涨速还跟不上CPI.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必须要通过制度规范自己的薪酬体系,对于付薪理念和薪酬调整的依据要有统一的标准,要为新进员工的薪酬套档确立规范,改变“后浪推前浪”的涨薪现状,使薪酬倾斜的原则不应因人而异,而是因岗位和能力而异,依据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付薪,从而逐步消除新老员工薪酬差距的矛盾。
二、建立以能力和绩效为基础的薪酬体系
  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提高了,岗位的内涵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才任职。因此建议企业在未招到合适人员前仍以原有素质人员任职,薪酬不发生变化,一旦找到符合要求的优秀人员,就用较高的薪酬聘请进来。如此看似不公平,但是只有这样做才能获得人才和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要求企业一定要及时跟老员工进行沟通,获得老员工的支持和理解,否则会引起老员工的极大不满,产生不良的影响。另一方面,建议企业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让员工的工作业绩直接和薪酬挂钩。这样,新员工可以通过能力和绩效来证明自己确实比老员工强,给自己的高薪酬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说服力,也避免了因拿高薪酬所承受的心理负担。
三、在薪酬体系的调薪政策方面做适当倾斜
  在咨询过程中,经常遇到有的企业为了跟上市场薪酬的增长水平,获得外部公平性,增加公司对外部人才的吸引力,往往在薪酬体系中就关于起薪点和薪酬幅度的调整方面做出一些规定,把新员工的起薪点定得比老员工进来时高,调整幅度也比老员工当年大。这种情况下,建议企业在设计调薪政策时,需要有意识地将政策向老员工方面适当做一些倾斜,让他们在薪酬增长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逐步缩小新老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使老员工的工资尽量回归到相对比较正常的水平。
  同时,对于招聘进来的新员工,先不要急于考虑加薪,要适当降低加薪的频率,减少加薪幅度。建议企业在制度中规定新员工的调薪政策,对新员工要通过一段时间的绩效考核表现来决定是否能够加薪,如何进行加薪等。
  企业对自身薪酬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是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从而加强企业在经济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对于企业来说,需要了解如何有效的完善薪酬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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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刚刚参加了工作,但是对工薪报酬,还弄了不太明白。请问有关非全日制用工薪酬计税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计算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计算公式: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 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
例:某钟点工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60小时,计算其当月实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天最多工作四小时。支付周期内工作小时最多为60小时)
根据公式,则为:当月实得工资 = 6×60 = 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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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的员工薪酬是否属实行员工薪酬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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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资制指灵活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劳务市场供求状况,并对职工的工资收入实行保密的一种工资制度。避免职工内部相互攀比,减少矛盾。由于工资是由厂方和员工直接协商确定的,双方都能接受,一般都比较满意,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改变员工的工资额能升不能降的弊病。工资水平可以随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而升降,促使员工转向紧缺的工种,保持各类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同时,它也有利于职工在最佳年龄期间取得最佳的报酬。
①职工的工资额由企业根据操作的技术复杂程度、职工的技术熟练程度和职工当面协商确定,其工资额的高低取决于劳务市场的供求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②当某一工种或人员紧缺时,或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时,工资额就上升,反之下降。
③ 企业对生产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高的职工愿意支付较多的报酬。如果企业不需要该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工时,就可能降级使用或支付较低的报酬。
④员工可以因工资额不符合本人要求而另谋职业,企业也可以另行录用其他职工。
⑤企业和职工都必须对工资收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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