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租金是不可以扣留财物的,但是可以报警处理。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
1、按时交租,逾期每一天按所欠费用的1%收取滞纳金。
超过10天逾期不交所欠费用,中止租赁合同。
押金扣除所欠费用后,剩余部分优先用于违约金支付,不足部分可到人民法院主张赔偿。
2、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后,限承租人在合同中止或者终止日期起,7日内搬离,并清理个人物品。
逾期扔在租赁物业内的个人物品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出租人全权处理,承租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所以,如果租客不交租金,短信和电话通知对方,开始收取滞纳金。
超过10天不交清所欠钱款,中止合同,保留追究其违约权力。
3、就是房东只要求终止合同,不要求归还拖欠房款,然后将房客驱逐。
这种情况也是只需要通过口头诉讼来处理。
追回拖欠租金。
比如租客长期拖欠房租,在没有结清账目也没有告知房东时就离开了。
4、在拖欠金额未超过2000元的时候,房东可以通过口头诉讼来要求偿还拖欠房款,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费用,比如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等。
5、如果拖欠的款项超过了2000元的时候,需要通过简易审理来处理。
这种情况不管金额多少都不需要律师和诉讼员,但是和口头诉讼一样需要支付法庭费。
如果租客仍然不配合的话,可以直接申请财产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是自然人的,出租人没有留置权,因此不交租金不能扣留财物。
虽然说对方不交租金是属于过错行为,但是房东是没有权利去扣留他人的财物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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