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不给安置费犯法吗?
1、拆迁不给安置费不一定犯法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拆迁安置费不一定属于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若是可以获得安置费的公民没有死亡,也就谈不上遗产了。
二、拆迁房子没户口有安置费吗?
1、拆迁房子没户口没有安置费。
拆迁农村房屋时没有户口的,一般可以给予房屋补偿款,但是没有安置补偿款。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共居人,
2、屋拆迁没本地户口是否能得到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房屋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的户口没有关系,只要被征收的房屋是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被征收人就可以因房屋征收获得补偿,而且是和本地人一样的公平补偿。
三、安置费的补偿数额怎么计算?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安置费,故此拆迁不给安置费犯法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可以确定。如果可以获得安置费,那么在拆迁补偿协议之中,会注明安置费的具体数额。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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