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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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以及房屋上的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如果是对房屋的价值予以补偿的,那么一般就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考下文。
2024年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房屋拆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计算

1、承担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后果,其形式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约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违约责任中,一般为要求相对人履行协议及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如下内容:首先,约定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被拆迁人交付各种补偿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一定比例偿付违约金;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被拆迁人如经拆迁人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拆迁人偿付违约金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上述事项与违约金数额的明确,是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履行协议中权利义务之后果的明确,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能够督促协议当事人善意的履行协议。同时,还是该协议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

三、一般房屋拆迁违约合同怎么办

如果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一方如果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掌握住违约人违约的证据,然后向提出行政诉讼要求相应人员进行赔偿。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为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的标准,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不同地区对于拆迁的政策标准都是不同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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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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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新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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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的新农村建设中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睢宁县的新农村建设中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于睢宁县属于徐州市,因此按照徐州市的标准执行。根据《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徐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实行迁建安置的,其安置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六人以上户不得超过二百四十平方米;
(二)四至五人户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三)三人以下户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第十四条徐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其安置面积以经依法认定的原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每户原人均合法建筑面积四十平方米以上的(含四十平方米)按人均建筑面积四十平方米给予安置;
(二)每户原人均合法建筑面积四十平方米以下的,按原合法建筑面积给予安置,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安置的建筑面积与规定的安置标准面积相等部分,按照原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安置房的建安工程造价结算差价;超出部分,建筑面积十平方米以内的按安置房的成本价结算,超过十平方米的按安置房的成本价另增百分之三十结算,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超出人均安置标准以外的合法建筑面积,按规定给予补偿,不予安置。第十五条徐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原合法建筑面积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户可在原安置标准基础上增加二十平方米安置:(一)家庭人口在二人(含二人)以下的;(二)被拆迁人丧偶或离异后未再婚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子女的;
(三)被拆迁人配偶户口在外地的;
(四)被拆迁人子女年满十六周岁的;
(五)被拆迁人子女为独生子女的;
(六)被拆迁人已婚尚未生育的。扩展资料:根据《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第十三条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补偿范围和实施时间;(二)补偿安置方式;(三)征地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面积;
(四)各类补偿、补助、奖励的标准;
(五)签约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和提前搬迁奖励期限;
(六)安置房的数量、地点、面积、结算标准等;
(七)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第二十二条征地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收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证据保全:(一)依法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二)有产权或者使用权纠纷的房屋;(三)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四)共有人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共有房屋;(五)其它依法需要办理证据保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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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新农村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拆迁建设方按统一标准补偿被拆迁人,主要包括房屋补偿(按房屋结构和折旧评估)、周转补偿(以人口为依据,补贴临时安置)和奖励性补偿(鼓励配合及放弃部分权益)。标准由地方政府依据法规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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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2020年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尝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农村拆迁户口不在农村怎么补偿拆迁地上物的补偿,非农与农业户口没有差别,但拆迁补偿属于地方政策,按照地方政策办理。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裁决或者诉讼到当地人民解决。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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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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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母亲家是在睢宁县魏集镇,最近面临拆迁,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睢宁县魏集镇拆迁补偿能拿到多少啊?
[律师回复] 房屋拆迁按6个等级补偿,其中住宅拆迁最高可补1650元。当事人自选房价评估机构
具体对每户被拆房屋的补偿估价,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完成。取得房地产专业
一、
二、三级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可以到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将从中选择一批资质等级高、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每年向市民公示一次,供拆迁当事人选择。评估结果公示7天
为保证估价标准的准确,评估员要实地勘察被拆迁房屋,做好记录,拍摄被拆迁房屋状况照片或录像资料。并由评估员、拆迁人、被拆迁人三方签字。如果被拆迁人拒绝实地勘察或不同意在实地勘察记录上签字,也要由对拆迁双方没有利害冲突的第三人见证,并在评估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听取他们的意见。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市和县(市)、上街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参照地理位置和用途补偿
郑州市政府将市区土地按地理位置分为6个等级,并将每个等级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见图表2)。同一类别范围内的房屋,补偿标准按照办公、商业、住宅等用途进行了最后定价(见图表1)。其中,商业房为一层房屋的基准价,二层在此基础上减40%;住宅房基准价为房屋平均价。
以上基准价主要是针对砖混结构的房屋,其他结构的房屋可以按对应标准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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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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