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够随意辞职。对于试用期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如果因随时辞职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主张赔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能够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试用期不给工资怎么办
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定责任,是近年来在许多用人单位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有人将这种现象戏称为,“试用期”变成了“白用期”。
针对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了试用期限、试用次数、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细研究上面的法条,我们能看出,合同不满3个月,用工单位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如果遇到拖欠试用期工资的行为,劳动者能够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同时也能够到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试用期要想辞职是必须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方的,如果因为没有提前三天告知用人方辞职而对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能够提出赔偿的。如果试用期用人方没有给工资的当事人能够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试用期三天能够随时辞职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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