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今年接了一个水利工程,现在马上要施工了,想了解一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建设合同的具体范文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由乙方中标承建,现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富平县永和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
工程地点:富平县永和村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施工图纸要求
二、合同工期
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起 199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合格(按设计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四、合同价款
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合同总造价:柒佰捌拾陆万捌仟伍佰叁拾壹元整。 (¥:7868531.00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工程施工合同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书
(4)招标答疑纪要
(5)图纸
(6)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
(8)经双方确认的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方面协议或文件视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
六、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甲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征用及拆迁、赔偿等工作,按照提供施工用地及交通道路,如果因施 工场地及交通道路无法保证乙方材料顺利进场,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二道运输甲方应配合乙方给 予签证确认。
(2)与当地供电、供水部门联系协助解决乙方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电源水源问题。
(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对施工进行更改的,应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有关部门 审批后提交乙方施工。
(4)配合乙方、监理单位做好现场质量及工程量签证
2、乙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7天内进场开工。
(2)负责施工生活用电、用水费用,负责本合同所需要的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及 费用。
(3)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指示,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必要措施, 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4)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及监理人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及施工质量要求, 若擅自变更,甲方不予承认签证。
(5)工程施工完工后乙方应负责清场并做好相关恢复工作。
(6)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 批,并对现场施工负全部责任。
七、工程进度
1、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日期起算计 199日历天。 但对一下原因造成 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和监理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应顺延:即由于工程量变化,设 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 8小时以上、 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合 同中约定、甲方和监理人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2、 在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 若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 以致于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的 质量、安全、
造价、工期等产生严重影响时,甲方或监理人有权下达书面“停工指令”直至解除合同,乙方 应予接受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经甲方或监理人发布同意复工的指令后, 方可复工。
八、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 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 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及验收, 并保 证工程量达到合格。
(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 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测试验报告,钢筋、水泥、机 砖等原材料必须经检测合格后, 方可使用:必须按规定制作砼砂浆试块送检, 若试验组数不足 及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责任。
(5)验收前 7天,乙方应把施工内资料送交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审核,验收后 7天内,乙 方应把完整的内业资料送交建设单位备案。
(6)本工程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均需向甲方和监理人报告复核,经复核检查符合 要求后方可隐蔽, 否则, 甲方和监理人有权不予确认该隐蔽段工程, 因此而造成发损失及工期 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为招标为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材料、设备 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进 场的材料、设备检查验收规定在承包合同中约定。
(3) 材料在用于工程前, 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代表提交制造厂家质保书和产品合格证书, 并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 没有质保书的材料不得使用, 所有材料和构件检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
(4)对材料质量怀疑的,应对该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可用于工程, 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十、付款方式
(1)本工程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格的 10%。招标人在合同生效后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
的比例应控制在当年 (指合同签订后的一年, 以此类推) 工作量的 15%之内 (当年工作量在 1000万元以上的,比例应适当调低)。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款的 50%(含工程预付款)时,刚才预 付款在以后月份应付工程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
(2)按工程量结算,按月核定完成工程量的 85%,暂停付款。预留 15%作为工程尾款,待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 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 余下的 5%作为保修金, 保修金支付 按保修协议执行。若中标人对其他施工的竣工工程质量保修已办理保险或提供其他法定担保 的,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法定保险或担保凭证后,应将保修金支付给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