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可以休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出勤标准计算,可以享受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报酬。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当年年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休年假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体时间的主动权,但应视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必须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假。
2、单位原因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必须经过职工的同意。单位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资报酬。
3、员工没有休完当年的年休假辞职时,公司也应当支付相应的折算后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4、公司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也应安排折算后的休假天数。
四、单位不安排休年假怎么办
单位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又不按规定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每名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对单位处应休未休年休假月工资总额80%的罚款。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年休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大家应该已经知道“什么人可以休带薪年休假”了吧。关于年假,要求连续工作12个月即可获得。至于每年可休的天数,则因为工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最少也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