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房屋被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
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四、房屋被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赔偿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定为违法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五、房屋被违法强拆国家赔偿申请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六、征地申请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3、政府部门已经支付了拆迁补偿款。
七、征地申请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征地违法强拆房子如何维权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除了向政府部门投诉之外,违法强拆房屋涉嫌刑事犯罪,被拆迁人也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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