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纠纷中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纠纷中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劳动纠纷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劳动纠纷中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纠纷中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产品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纠纷应诉如何举证?
合同纠纷应诉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确定。被告应当积极的因素,反驳原告的诉讼主张,此时应当提出相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材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等多种方式来举证。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朋友的劳宫去世了之后现在有了一大笔债务,遗产债务纠纷的举证责任人应该谁承担的?
[律师回复] 遗嘱继承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下:
一、遗嘱继承中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
主张遗嘱继承首先要证明遗嘱确实存在、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出具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紧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等。如果对方提出遗嘱是伪造的,比如自书遗嘱上的签名不是被继承人本人签字,认为遗嘱是真实的当事人需要对遗嘱是否真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说提供笔迹鉴定报告。
(二)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后,如果对方对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提出异议、意思表示受限制提出异议,或者提出遗嘱系篡改,提出此主张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比如提供立遗嘱人患有相应疾病的医学证明。
(三)多份遗嘱的效力
若立遗嘱人留下多份遗嘱,且内容不一致,遗嘱的订立和遗嘱成立的时间有关,如果继承人因遗嘱成立日期发生争议,对主张根据某遗嘱进行继承的当事人要对遗嘱订立日期负有举证责任。
二、法定继承中存在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继承人身份的确认
如果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偶的女婿、媳妇对岳父、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而其他继承人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的,应由主张自己有继承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二)继承权的丧失
如果均为法定继承人,对谁丧失继承权存在争议,主张他人无继承权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比如举证继承人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而且该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有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被继承人,或者是杀害继承人的行为,有这些行为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三)继承权的放弃
对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议的,必须由主张他人放弃继承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不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继承,除非明确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而且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是遗赠,受遗赠人必须在两个月内做出接受与否的表示,到期不表示的,视为放弃,如果受遗赠人认为自己没有放弃的,必须对自己接受遗赠进行举证。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纠纷中原告应该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应该承担哪些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范围的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举证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改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但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某些事项也将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中原告举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原告也负有一定得举证责任,体现在: 1、提供其符合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符合法定条件。 (1)原告时首先应当证明的是其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若干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即只有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具有原告资格。 (2)证明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原告提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四)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3)证明符合期限的规定。原告须遵守期限的规定,并且在时向人民提供其符合期限规定的证明材料。 2、在被告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被告行政案件,是指应当由原告申请作为或者由依职权主动作为而的行政案件。被告行政案件多属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没有申请人的申请,不得从事该行为,对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原告被告时,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行政程序中曾向提出过申请。 3、原告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都要对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遭受损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举出证明损害事实的发生与存在,损害的程度、损害赔偿的依据等方面的证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债务纠纷应如何举证?
债权债务纠纷应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分为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三大类。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需要欠款产生前的预防,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
10w+浏览
借贷纠纷的收款收据应有谁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贷纠纷的收款收据应有谁承担举证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贷纠纷的收款收据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案例】
原告要求被告还款,被告抗辩称另外已偿还5000元借款,并提出了原告出具的收款收据,原告对此收据予以否认并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为原告所写,原告得知鉴定结论后又自行委托外的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收据进行鉴定,结论与前一鉴定结论相反。最后以原告自行委托外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未经人民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不符合最高人民的《人民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认定该鉴定结论不具有证据效力;人民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符合证据三性特征,认定其证据效力。
【分歧】
对本案的收款收据是否为原告所写应由谁来继续举证,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对该收据进行否认,则原告应对其否认的事实提供足够的反驳证据,应由原告继续举证该证据的证明力;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为证明其另外偿还了原告5000元借款,举出了原告出具的收款收据,原告对该收据进行了否认,该证据是由原告出具的还是伪造的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还应由提供证据方即被告来承担。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被告为证明其另外偿还了原告9000元借款,举出了原告出具的收款收据,原告对该收据进行了否认,此时被告是否完成了举证责任,关键是该收据是否具有了证明力。该收据要具有证明力,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收据本身是真实的,为当事人主张的制作者所作的,而不是伪造的,即形式上的证明力;二是收据表达的内容真实可靠,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性,能证明待证事实,即实质上的证明力。本案原告否认收据为其所写,仅在形式上否认了其证明力,造成该收据是由原告出具的还是伪造的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即证据来源不明确,而证据来源属于证据三性之
一,其证明责任应由提供证据方承担,故本案应由被告对其提供的收款收据的真实性继续进行举证,以排除证据的瑕疵,获取证据的证明力,而不应由原告对该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对该收据实质上的证明力进行否认,则原告应对其否认的事实提供足够的反驳证据。当然,原告自行申请委托鉴定及自行委托鉴定也未尝不可,但本案不能分配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据此根据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不能说明理由而举出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证据,可视为对该问题未举证或举证不能,从而直接认定被告举出的收款收据的证明力。
(作者:林丽宁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贷纠纷的收款收据应有哪个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贷纠纷的收款收据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案例】
原告要求被告还款,被告抗辩称另外已偿还5000元借款,并提出了原告出具的收款收据,原告对此收据予以否认并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为原告所写,原告得知鉴定结论后又自行委托外的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收据进行鉴定,结论与前一鉴定结论相反。最后以原告自行委托外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未经人民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不符合最高人民的《人民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认定该鉴定结论不具有证据效力;人民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符合证据三性特征,认定其证据效力。
【分歧】
对本案的收款收据是否为原告所写应由谁来继续举证,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对该收据进行否认,则原告应对其否认的事实提供足够的反驳证据,应由原告继续举证该证据的证明力;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为证明其另外偿还了原告5000元借款,举出了原告出具的收款收据,原告对该收据进行了否认,该证据是由原告出具的还是伪造的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还应由提供证据方即被告来承担。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被告为证明其另外偿还了原告9000元借款,举出了原告出具的收款收据,原告对该收据进行了否认,此时被告是否完成了举证责任,关键是该收据是否具有了证明力。该收据要具有证明力,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收据本身是真实的,为当事人主张的制作者所作的,而不是伪造的,即形式上的证明力;二是收据表达的内容真实可靠,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性,能证明待证事实,即实质上的证明力。本案原告否认收据为其所写,仅在形式上否认了其证明力,造成该收据是由原告出具的还是伪造的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即证据来源不明确,而证据来源属于证据三性之
一,其证明责任应由提供证据方承担,故本案应由被告对其提供的收款收据的真实性继续进行举证,以排除证据的瑕疵,获取证据的证明力,而不应由原告对该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对该收据实质上的证明力进行否认,则原告应对其否认的事实提供足够的反驳证据。当然,原告自行申请委托鉴定及自行委托鉴定也未尝不可,但本案不能分配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据此根据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不能说明理由而举出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证据,可视为对该问题未举证或举证不能,从而直接认定被告举出的收款收据的证明力。
(作者:林丽宁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权人应当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不当得利纠纷还是继承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原告A与被告B于2000年4月登记结婚,2002年3月生育一子。后因在共同生活中感情不和,双方于2008年6月协议离婚,婚生子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给付生活费。2008年10月8日,婚生子于放学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后被告获得14.5万元的赔偿款。因被告独吞赔偿款,原告向对赔偿款予以分割。对于本案案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为不当得利纠纷。理由如下:
(1)本案涉及的是财产分割纠纷,
(2)本案中被告B没有合法理由使自己受益而使原告受损,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为继承纠纷。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本案虽然涉及财产分割纠纷,但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财产是其婚生子死亡而获得的赔偿款,该赔偿款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其婚生子的遗产,因此,原被告双方的争议应属于继承纠纷。
(2)本案并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首先,不当得利属于合同纠纷,在诉讼构造上应为两方对立,而本案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是
第三方的财产。
其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本案中被告B获得赔偿款有合法依据,而原告遭受损失也并不是由于被告B领取赔偿款的行为所导致的。
最后,若本案为不当得利,则被告承担的是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被告并未从原告处获得利益,何来返还
遗产继承纠纷怎么举证
[律师回复] 遗产是死亡的自然人留给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财产。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那么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在诉讼中又该如何举证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
1、诉请准备咨询律师、准备诉讼材料
2、确定诉请、被告

1)确定诉请: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在遗嘱继承中,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内人的,就是遗嘱继承关系,其遗下的财产也属于遗产。诉讼请求可确定为按遗嘱指定获得遗产或者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这种关系是遗赠继承关系。立遗嘱人留下的财产属于遗赠财产。按遗嘱取得这种财产的人或组织是遗嘱受益人,其提讼的请求就是获得遗赠财产或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确定被告: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确定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动产不在一地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
4、写书原告在写诉状时,除要载明对象(被告)身份及其相关资料外;在诉求中还要载明对遗产的现有分配状况或遗嘱中处分遗产的反对,并提出自己的分配主张,有条件的可以将自己的主张应得份额数量化。原告在拟好诉状后,如果估计被告在收到诉状副本后会转移遗产,或原告一直是靠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或要靠诉讼中取得的遗产来维持生活的,则可以在同时向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予以保全和先予执行。
5、到立案庭
二、遗产继承纠纷如何举证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这类争执通常发生在原告主张其为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时。如果原告为继子女,双方的争执就集中在原告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由于非婚生的事实,存在收养关系、扶养关系的事实是原告取得继承权的法定条件,举证责任自然应由原告负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原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无争议,但对原告是否实施了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发生争执时,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的原告实施了该行为负举证责任。在原告有情节严重的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得到证明后,如果原告主张他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的宽恕,他就应当对上述事实负举证责任。在双方因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应由被告对原告表示放歼继承权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只要有正当理由,法律允许继承人反悔,但该继承人应对其提出的正当理由负举证责任。
如何举证遗产继承纠纷
[律师回复] 遗产是死亡的自然人留给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财产。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那么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在诉讼中又该如何举证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
1、诉请准备咨询律师、准备诉讼材料
2、确定诉请、被告

1)确定诉请: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在遗嘱继承中,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内人的,就是遗嘱继承关系,其遗下的财产也属于遗产。诉讼请求可确定为按遗嘱指定获得遗产或者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这种关系是遗赠继承关系。立遗嘱人留下的财产属于遗赠财产。按遗嘱取得这种财产的人或组织是遗嘱受益人,其提讼的请求就是获得遗赠财产或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确定被告: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确定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动产不在一地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
4、写书原告在写诉状时,除要载明对象(被告)身份及其相关资料外;在诉求中还要载明对遗产的现有分配状况或遗嘱中处分遗产的反对,并提出自己的分配主张,有条件的可以将自己的主张应得份额数量化。原告在拟好诉状后,如果估计被告在收到诉状副本后会转移遗产,或原告一直是靠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或要靠诉讼中取得的遗产来维持生活的,则可以在同时向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予以保全和先予执行。
5、到立案庭
二、遗产继承纠纷如何举证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这类争执通常发生在原告主张其为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时。如果原告为继子女,双方的争执就集中在原告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由于非婚生的事实,存在收养关系、扶养关系的事实是原告取得继承权的法定条件,举证责任自然应由原告负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原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无争议,但对原告是否实施了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发生争执时,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的原告实施了该行为负举证责任。在原告有情节严重的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得到证明后,如果原告主张他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的宽恕,他就应当对上述事实负举证责任。在双方因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应由被告对原告表示放歼继承权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只要有正当理由,法律允许继承人反悔,但该继承人应对其提出的正当理由负举证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补偿纠纷应当告谁?
直接起诉行政拆迁管理部门,一般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证明案件的材料,只有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才会受理当事人的案件,并依法的开庭审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遗产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律师回复] 遗产是死亡的自然人留给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财产。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那么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在诉讼中又该如何举证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
1、诉请准备咨询律师、准备诉讼材料
2、确定诉请、被告

1)确定诉请: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在遗嘱继承中,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内人的,就是遗嘱继承关系,其遗下的财产也属于遗产。诉讼请求可确定为按遗嘱指定获得遗产或者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这种关系是遗赠继承关系。立遗嘱人留下的财产属于遗赠财产。按遗嘱取得这种财产的人或组织是遗嘱受益人,其提讼的请求就是获得遗赠财产或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确定被告: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确定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动产不在一地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
4、写书原告在写诉状时,除要载明对象(被告)身份及其相关资料外;在诉求中还要载明对遗产的现有分配状况或遗嘱中处分遗产的反对,并提出自己的分配主张,有条件的可以将自己的主张应得份额数量化。原告在拟好诉状后,如果估计被告在收到诉状副本后会转移遗产,或原告一直是靠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或要靠诉讼中取得的遗产来维持生活的,则可以在同时向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予以保全和先予执行。
5、到立案庭
二、遗产继承纠纷如何举证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这类争执通常发生在原告主张其为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时。如果原告为继子女,双方的争执就集中在原告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由于非婚生的事实,存在收养关系、扶养关系的事实是原告取得继承权的法定条件,举证责任自然应由原告负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原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无争议,但对原告是否实施了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发生争执时,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的原告实施了该行为负举证责任。在原告有情节严重的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得到证明后,如果原告主张他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的宽恕,他就应当对上述事实负举证责任。在双方因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应由被告对原告表示放歼继承权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只要有正当理由,法律允许继承人反悔,但该继承人应对其提出的正当理由负举证责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合同纠纷起诉中,双方各需要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双方各需要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双方要各自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事实真伪不明时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通俗的说,如果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话,如果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事实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此外,在附条件合同中,因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而取得权利的当事人,当其主张因条件成就与否而产生的权利时,应当就该条件成就或不成就而获得权利的事实,承担证明负担。在附期限的合同中,主张该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就该所附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存在并届至,或届满的事实,承担证明。
合同违约的证据由谁提供
诉讼就是双方当事人证据的较量。一方提讼,其必须对其主张的事实举出证据进行证明。
对于违约诉讼而言,原告方必须对下列事实作出证明:
1、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被告行为违约;
3、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方造成损失;
4、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违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4项只是限于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案件中。
为此,原告必须举出下列证据:
1、双方订立的合同;
2、己方履行义务时,对方签发的收据、发票或其他书面证据;
3、对方商品的验收记录或鉴定结论;
4、能证明被告方违约的所有证据;
5、己方遭受损失的证明,如额外支出的费用;
6、其他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提供。
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起诉,遗产继承纠纷如何举证
[律师回复] 遗产是死亡的自然人留给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财产。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那么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在诉讼中又该如何举证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遗产继承纠纷应该如何
1、诉请准备咨询律师、准备诉讼材料
2、确定诉请、被告

1)确定诉请: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在遗嘱继承中,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内人的,就是遗嘱继承关系,其遗下的财产也属于遗产。诉讼请求可确定为按遗嘱指定获得遗产或者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这种关系是遗赠继承关系。立遗嘱人留下的财产属于遗赠财产。按遗嘱取得这种财产的人或组织是遗嘱受益人,其提讼的请求就是获得遗赠财产或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确定被告: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确定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动产不在一地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
4、写书原告在写诉状时,除要载明对象(被告)身份及其相关资料外;在诉求中还要载明对遗产的现有分配状况或遗嘱中处分遗产的反对,并提出自己的分配主张,有条件的可以将自己的主张应得份额数量化。原告在拟好诉状后,如果估计被告在收到诉状副本后会转移遗产,或原告一直是靠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或要靠诉讼中取得的遗产来维持生活的,则可以在同时向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予以保全和先予执行。
5、到立案庭
二、遗产继承纠纷如何举证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这类争执通常发生在原告主张其为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时。如果原告为继子女,双方的争执就集中在原告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由于非婚生的事实,存在收养关系、扶养关系的事实是原告取得继承权的法定条件,举证责任自然应由原告负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原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无争议,但对原告是否实施了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发生争执时,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的原告实施了该行为负举证责任。在原告有情节严重的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得到证明后,如果原告主张他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的宽恕,他就应当对上述事实负举证责任。在双方因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应由被告对原告表示放歼继承权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只要有正当理由,法律允许继承人反悔,但该继承人应对其提出的正当理由负举证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劳动纠纷中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