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可以协商。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只有符合这个情况才必须招标。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由于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经济地位上的不对等,时常出现承包方被迫接受发包方很多不合理要求的情况。但在招标过程中,发包方为了体现出招标程序的公正性,往往在招标文件中实际并不体现出这些不合理要求,而是通过中标后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与承包人另行签订实际履行的合同。这种行为事实上构成了对《招标投标法》的违反。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经过招标的合同可否修改违约责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中标合同到期能否续签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