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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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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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一、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属于无故拖欠工资。所谓无故拖欠工资就是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在工资支付的期限内没有按时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但如果因为下列原因拖欠三个月工资的,则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暂时拖欠工资的;

这个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而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有经济补偿。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而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员工如何维权

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一、首先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如果协商无果的,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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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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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拖欠三个月,工资拖欠不发怎么办?
劳动者在遇到工资被拖欠三个月公司一直不肯发工资时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管理监督大队去举报该公司,一般来说在劳动者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之后,公司会补发工资,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后会结果不满意或者是公司依旧不发工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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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二、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我们知道具体的发薪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故拖延数日还可以接受,但是一再拖延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那么,究竟拖延过久才算拖欠工资呢?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过这样一来,双方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劳动者也有权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员工工资的话,那么就属于拖欠工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及时补发工资,并同时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也需要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也不属于拖欠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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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二、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我们知道具体的发薪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故拖延数日还可以接受,但是一再拖延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那么,究竟拖延过久才算拖欠工资呢?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过这样一来,双方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劳动者也有权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员工工资的话,那么就属于拖欠工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及时补发工资,并同时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也需要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也不属于拖欠工资行为。
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二、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我们知道具体的发薪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故拖延数日还可以接受,但是一再拖延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那么,究竟拖延过久才算拖欠工资呢?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过这样一来,双方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劳动者也有权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员工工资的话,那么就属于拖欠工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及时补发工资,并同时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也需要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也不属于拖欠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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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三个月怎么办
遇到三个月未支付的工资问题,劳动者可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寻求公正解决。若无法解决,可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极端情况下,可寻求公安机关协助,依法维权。用人单位若违反劳动法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限期支付工资、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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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拖欠勾机费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拖欠勾机费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是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但如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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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三个月怎么办
若企业对劳动者的无故欠薪持续达三个月之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应承担的最低赔偿额度为所欠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向上浮动至百分之一百以下。当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时且全额结清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时,则劳动行政主管机关将依法强制其限期支付资金报酬、加班费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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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拖欠勾机费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拖欠勾机费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是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但如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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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无故拖欠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叫无故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二、无故拖欠工资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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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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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勾机费是否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是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但如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证移动车辆属于无证驾驶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算的,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证才可以驾驶机动车,所以在停车场内无证移动车辆也是无证驾驶,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到2000元罚款,并处15天内拘留。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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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长时间属于拖欠工资
[律师回复] 对于多长时间属于拖欠工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部文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时间作了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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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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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律师建议,当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应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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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属于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拖欠工资属于什么行为问题解答如下, 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要看数额和情节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责令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支付的,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单位犯前款罪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逾期不支付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情节严重的:以转移财产,对单位判处罚金,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处罚金,属于犯罪行为: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根据1,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拖欠工资属于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律师建议,当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应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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