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后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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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工伤死亡后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工伤死亡后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一、工伤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不属于工亡,可以从侵权人处领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至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二、对于工亡认定条件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对于工亡的认定,是需要基于当事人的实际死亡原因来确定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必须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死亡才可以认定为工亡,相关情况下还需要由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和规定由法院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三、上班工伤后治疗期间死亡算工伤死亡吗

上班工伤后治疗期间死亡一般情况下可以算作工伤死亡,但具体是否属于工伤死亡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并在治疗期内突然死亡,那么一般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工伤死亡,享受相应待遇。

但是,具体情况可能还要考虑其疾病或伤势与工作岗位存在相关性、诊断不当、另有第三方责任等诸多因素,这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等对案件进行认证。

工伤死亡后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上文已经给到了答案。职工在工作时间死亡,不一定都会被认定为工亡,主要还是得看是否满足工伤死亡的条件。由此可见,对工伤死亡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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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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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死亡赔偿金获得的途径和权属
[律师回复] 对于死亡赔偿金获得的途径和权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亲属获得的死亡赔偿属侵权损害赔偿的一种,因用工主体的不同,造成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
一,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合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其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用工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统筹机构向死者亲属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死者亲属支付。
2、非法用工单位造成劳动者工伤死亡,按劳动部2020年19号令《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由非法用工单位按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没有划分具体的赔偿项目,该办法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的,该赔偿应属工伤死亡赔偿金。有些省级人民政府(如河北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煤矿发生工伤死亡事故一次性赔偿不低于20万元,其他矿山不低于15万元,也属工伤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个人(含自然人合伙)雇工非法开采发生的矿难,由于个人非法私挖乱采,不属于合法的用工主体,矿主与遇难人员之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而属于雇佣法律关系,此时的赔偿金应属人身损害赔偿。由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小煤矿、私营煤矿、个人私挖乱采的管理和打击力度逐年加大,个人私挖乱采的现象很少存在。
同样的矿难,由于用工主体不同、受害人户籍不同、被扶养人情况不同、事故发生地不同,赔偿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有很大差异。如陕西省白河县农民王某,2020年在本省煤矿打工发生工伤事故死亡,其父母、配偶均具有劳动能力,一女儿4岁。2020年度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为202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20元,采掘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0206元,若用工主体不同,其亲属可获得的赔偿金数额有很大的差异。合法用工主体无论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可获得202086元,非法用工单位可获得202060元,若私挖乱采雇工性质的可获得92020元。
工伤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件中,原告是自认为有权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死者亲属,被告是持有死亡赔偿金的死者亲属。因用人单位与死者亲属之间签订的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多数未明确某一亲属获得赔偿的具体数额。因此死亡赔偿金在未分割前,无论由谁持有,该款项都属于有权获得赔偿的亲属共有,该共有实质是未明确份额的按份共有,当事人要求人民对其应有的份额予以分割明确。
案件性质决定案由名称,司法实践中,在确定案由时多数以“抚恤金分割纠纷”立案,该案由过于笼统模糊,抚恤就是抚慰救助,一般是指慰问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并给以物质上的资助,具有道义性质。而工伤死亡赔偿是用工方必须向劳动者亲属支付的,在确定案由时,笔者以为以“工伤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立案较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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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家属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不属于工亡,可以从侵权人处领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关于工伤死亡家属可以获得什么补偿,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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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煤矿工人突然病亡,死亡后家属应得到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
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有前述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上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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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不属于工亡,可以从侵权人处领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关于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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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死亡的旁系亲属可以得到赔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亡死者亲属是否有抚恤金,或者是否得到赔偿,是要看死亡员工是否对该亲属有抚养或者赡养义务。如果有相关的抚养和赡养义务,那么是可以享受抚恤金的。  
2、死亡赔偿金应该有
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在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由
第二继承人享受该权利。  
3、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5、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6、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你好,我有一个同学老爸因车祸去世得到一些死亡赔偿金,那么请问一下死亡赔偿金亲属间怎么分?求帮助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案情:李某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获得死亡赔偿金共计55万元。李某甲生前有近亲属4人:即妻子、女儿(3个月大)、父亲、母亲。李某的死亡赔偿款一直由其父母保管,支付了丧葬费3万后,拒绝给李某的妻子。李某的妻子遂诉至法院。本案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是按遗产的方式分配吗?

律师讲法:死亡赔偿金并非是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遗产所应表现的财产权益在死者生前已经为死者合法所有,并不是其死后所产生的,而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形成及实际取得是发生在死者死亡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能被认定为是遗产,应当作为财产性赔偿予以处置。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既不是死者的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死亡赔偿金的取得非体现死者的意志,是受害人家属因死者的死亡而取得的法定权利。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是在扣除安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剩余的列为“死亡赔偿金”,然后参照《继承法》的规定在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分配。
本案中,由于李某死亡时,其妻子、父母均不到60周岁,均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不需要进行抚养,故三人均不享有被抚养人生活费。其女儿在李某死亡时,刚满3个月,抚养到18周岁,还需要抚养17年9个月。由于李某是在2013年8月份死亡,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应按2012年度的标准进行处理。由于其女儿有两名抚养人,李某只承担一半,合计10万元。李某的丧葬费为3万。李某的死亡赔偿金为55万元—10万元—3万元=42万元,该死亡赔偿金按据其家人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分配,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可平均进行分配。则每人得10万5千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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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后家属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不属于工亡,可以从侵权人处领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关于工伤死亡后家属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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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导致死亡我想咨询一下死者家属最多能得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工伤赔偿待遇的标准因各地区平均收入差异而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赔偿待遇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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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公死亡家属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职工因公死亡家属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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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死亡家属是否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金 可以,但是需要根据情况。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提出有限制性规定。 【案件回顾】 受雨雪天气影响,11月21日上午9时许,京昆高速平阳段太原方向65km+500m处,发生多车先后相撞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医疗等救援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目前,现场救援基本结束,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截至目前,京昆高速山西平阳段交通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37人受伤,56辆车辆受损。家属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想知道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 ? 【司法解释】 本案涉及的是交通事故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必然使其精神受到一定创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是一种精神抚慰,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有限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也不予受理。因此,大宝应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以免错过诉讼机会。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是不能让与或者继承的,只有交通事故受害人本人或者死亡的近亲属才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所以即使有请求权的人以让与或继承的方式同意其他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也是不予受理的。 但是,如果侵害方已经以书面形式表示将受害人或者死亡人的近亲属就其精神损害支付赔偿金,或者是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当事人已经向人民了,这种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权可以被让与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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