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遇到有债务纠纷的房子,一般是需要由拆迁方与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协商,确定可以拆迁之后才能进行处理,而且拆迁款也会由拆迁部门先进行保全,确定房屋的事情处理好之后才能给予。如果与被拆迁方没有协商而进行拆迁房子,那么被拆迁方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
法律依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中权属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
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有争议的。
3、一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他方当事人已经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4、已经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因历史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
三、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有债务纠纷的厂房怎么拆迁,房屋在拆迁之前如果遇到产权纠纷的,那么就需要把产权纠纷处理完成了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 这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调解。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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