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养老金如何办
如果在短期内找到新工作,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由新公司进行续缴;若暂时未找到新工作,需自己进行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否则养老保险中断。
《社保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签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是否需赔偿
签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因为劳动者有辞职的自由。但是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然后约定了服务期的,在未满服务期辞职的,劳动者需要赔偿单位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后悔了如何办
1、交了定金购房者反悔,原因在于开发商,比如说开发商五证不全、未按定金协议履行承诺等,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有合理的理由申请退定金的。
2、如果是购房者处于自身的原因不想买房了,并且开发商方面没有任何责任,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3、“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主要体现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面对不可抗力这种情况,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无能为力。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但是这不是开发商或者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开发商也是必须要把购房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
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签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养老金如何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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