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58人
专家导读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的,但前提是需要办好房产证,办理房产证要求当事人居住满五年。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法院不保护。若是依旧不知道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的。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拆迁补偿低拒绝签字后应该怎么办?

1、拆迁补偿低拒绝签字后,可以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协商补偿事宜。

在发现房屋拆迁的合同里面,对于补偿的价格太低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拒绝签字的,一般可以直接向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申请查看征地拆迁的公告,如果发现拆迁的条款中补偿太低,可以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协商补偿事宜,但是现实生活中协商补偿很难达成。

2、此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主动出击

在征拆事件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自身实力偏弱等原因,被征收方在整个过程中都是稍显被动的。于是拒绝了签字协议之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那等着征收方的下一步动作,坐以待毙。

大家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主动出击,这个主动不是说让大家去和征收方协商补偿问题,而是要充分的寻找证据已构成自己与对方对抗的底气,这样才能成为博弈的胜利者。

具体可以这么做,灵活的运用信息公开以搜寻证据。

又或者是找律师,征拆领域的律师能专业的帮助大家准确的、快速的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等证据准备充分之后,针对这些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诉讼,要求得到合理公正的结果。

这种做法可以达到一个给征收方施加压力的目的,因而此时征收方往往会主动的找被征收人进行协商谈判,而在律师的帮助与把关下,被征收人争取到合理补偿的可能性极大。

(2)申请信息公开

当征地拆迁发生在自己身上时,申请信息公开是极为必要的事情。申请信息公开,有助于充分的缩小双方的信息差距,也有利于被征收方充分的监督征收方进行征拆工作,使得被征收方能够占据一定的主动地位。重要的是,大家在打拆迁官司时,许多的证据材料都需要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取得,大家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高效的完成这一过程。

实际操作中,很多被征收方不愿意去进行申请信息公开这一操作,因为怕对方不搭理自己,白忙活一场。事实上,行政机关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必须性以及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申请信息公开应是被征收人维权的重要手段,大家要善于利用。

(3)保持警惕心

被拆迁方要是收到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件,其实有可能是征拆方设下的陷阱,被拆迁方的房屋莫名其妙被认定为是违建,这时大家务必要及时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以达到维权的目的。要是对这些文件都置之不理,很有可能将只能拿到低补偿甚至是无补偿。

追求合理的补偿,是每个被征收人最基本的诉求,当遇到不平等对待时,一定不要委曲求全。

三、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多少?

1、房屋拆迁一般补偿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具体的补偿金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的。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以上就是关于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的相关介绍。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6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拆迁安置房过户
安置房过户如下: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买卖双方缴纳税费和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拆迁安置不给外孙安置合法吗?
拆迁安置不给外孙安置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外孙女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那么应当对此进行安置。因此是需要根据外孙的身份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安置房户主名字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亦可依法进行过户手续,由其所有者将该等房产转让予其子女。当被拆迁人成功获得安置房的全部产权之后,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赠与或买卖两种途径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直至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并于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的全过程。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提出赠与合同的概念。具体而言,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有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而受赠人予以承诺和接受赠予的法律文书。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小区拆迁后,房子还可以再安置吗?
[律师回复]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纠纷和矛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建议对房屋状况、性质、产权办理时间、土地状况、权属等等问题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查询,万不可盲目购房。同时在购买时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约定,避免因为约定模糊而造成纠纷。
同时,因为安置房建造预算有限,因此建筑商为了获取利润也许会对建筑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购买前要查询房地产商以及监督机构。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存在户型设计不好、产权登记难、上市交易期限遥遥无期等等问题。
具体如下所述:
1、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3、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拆迁安置房可以直接过户给子女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子女。过户时需准备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书、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书等材料,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缴纳规定费用后,获得纳税收据,再办理过户手续。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房和房屋拆迁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区别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区别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区别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区别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区别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安置房可以直接过户给子女吗
拆迁安置房能否直接过户给子女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移转至子女名下。在申请转让过程中,被转让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文件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手续,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缴纳法定税费后,凭借完整的纳税记录方可为这一转让行为进行登记,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变更和过户工作。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房屋拆迁安置合同书写要求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书写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房屋拆迁的必经程序: 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2、注意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1)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当事人包括: ①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②被拆迁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③房屋承租人:是与被拆迁人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人,在租赁关系没有解除且房屋所有人不能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合理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承租人一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产权调换,应按被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在民事诉讼中,这类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最高规定民事案由第四部分第十项合同纠纷中的第83小项。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3、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