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给所有在本房的户口人吗?
拆迁补偿不按户籍人口补偿,房屋拆迁是按照房产证的房屋面积来补偿,与户口上的人无关。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
另外,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这个补助就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
二、拆迁纠纷主要特点是什么?
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2、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政策、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就目前而言,解决此类问题,各地政府自拟的政策性文件起了更大的作用
3、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但由于双方意愿差异,往往协商难度大,拆迁人又借拆迁裁决渠道,申请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并依该裁决强制执行,以实现其最终目的。上述过程中行为主体不断变更,程序交叉往复,容易出现政府与拆迁人为一方、被拆迁人为一方的对峙局面。
4、原告为共同诉讼的案件居多,集团诉讼有上升趋势。由于大范围的城市拆迁工作,导致被拆迁的人数众多,加之被拆迁人认为联合共同诉讼可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增加胜诉几率。故居住同一拆迁地的被拆迁人相互联合到法院诉讼。
5、案件审判难度大,法官承受的压力大。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一部分原告为共同诉讼及集团诉讼,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当事人闹事等暴力事件的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另由于建设规划、价格评估体系的不完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不统一,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审判的难度。人民法院审理房屋拆迁案件时,既要做到依法保护房屋被拆迁人及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法院所裁判的案件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三、外地户口房子拆了有补偿吗?
1、外地户口房子拆了一般也是有补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其他不能获得补偿的情形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不按户籍人口补偿,不是本地户口但是房屋拆迁的,此时可以获得征地的补偿,因为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一般根据房屋的面积计算,以上就是关于拆迁补偿给所有在本房的户口人吗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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