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农田流转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六方面:
1、流转双方签字盖章并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尤其要注意转出方实际享有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均应签字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被委托人签字。
3、约定流转期限、起止日期、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4、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要约定各项惠农补贴由谁享有及该份土地相应义务由谁承担。
5、约定流转土地的用途
6、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特别要对解除和修订合同进行约定。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
1、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农业税免征之前,农民由于承包经营土地的负担重,收益相对较低,承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不高。许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纷纷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亲友或其他农户,也有的以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股或参股。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镇、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
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为培植专业大户、承包大户,一方面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被培植对象,另一方面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以租赁或其他方式流转出来再转包给被培植对象,即“反租倒包”。
三、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有什么区别
1、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两者包含关系不同。一般耕地包含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2)保护程度不同。基本农田是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非特别情况不得占用;耕地中的一般农田没有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不属重点保护种类。
2、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土地流转意事项包括流转合同必须使用政府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时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定;流转合同中要注明流转土地的边界、座落、面积、质量等级和流转土地的用途等内容。以上就是关于基本农田流转注意事项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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