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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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吗?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需要诊断“职业性”中暑,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才能认定为工伤,可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吗

一、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职业病目录》所列第四条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中,第一项就是中暑。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需要诊断“职业性”中暑,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才能认定为工伤,可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二、职业性中暑必须由专业机构诊断

中暑认定为工伤必须是“职业性”的——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诊断职业性中暑,还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另外,职业性中暑必须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因此,劳动者在排除危急情况病情稳定后,还应当前往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在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后,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均可提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自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劳动者本人提出的,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不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业病的病发并非必须发生在劳动者的工作过程中,且对于职业病的诊断,劳动者可自主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建议劳动者一旦中暑,还是要尽快及时就医,因为在工作岗位上发病就医,肯定更加有利于职业性中暑的举证。

三、突发疾病死亡是否能认定工伤

工作期间劳动者突发自身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是算工伤的。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分为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三种情况。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以在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一般可以视同工伤,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吗?要看具体的情况,因为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有职业性中暑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仅仅是偶尔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并因此导致中暑的,那么很大可能是不会认定为工伤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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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高温下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 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高温中暑属职业病范畴,必须由卫生部门所确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中暑诊断书。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用 人单位承担。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属停工留薪期,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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