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合同的话需要注意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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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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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签署合同的话需要注意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签署合同的话需要注意哪些

一、签署合同的话需要注意哪些

签署合同需要注意: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经办人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4.约定违约条款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6.明确合同签订地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署合同需要盖哪个章

签署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加盖个人私章。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条件

签订合同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合同会无效: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签署合同的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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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 最近我想要借一笔钱 干点买卖 听说借款在借据上也要注意很多 请问借款合同签署需关注预签是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应当履行两项义务:一是通知义务,即将停止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签署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署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法制的健全,合同是最好的让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的表现形式,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签署合同,下面给大家介绍签署合同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
(八)违约责任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签署股份合作协议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 第 一、确定合伙之前的准备。 1.合作前,清理自身的账目。理清自身账目,为的是将来合作中清晰自己的投入,万一发生争议,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 2.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审查合作伙伴的资本实力,同时也是在检验对方的诚信。在合作中,如果对方实力不强但以实力雄厚的面目出现,不但增加了风险,也容易发生争执。 3.拟定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写得越清楚、越明白,对合伙人彼此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 第 二、签订合伙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各个合伙人应该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者监督的权利。 第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利润分配与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明分享利润和承担损失的方式以及具体事务的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支出的计算。 2.投票权和决策权。一般而言,各个合伙人有同等的投票权,这在涉及企业重大事务时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3.合理的分享利润权。比如说明在合伙者即使生病或者休假也有权利分享利润,但须作出一定的时间限制。这通常也是引发争议的重大问题,需要在合伙协议中列明。 4.撤资的条件和处理办法。比如当合伙人离开公司时,或者合作公司时,每个合伙人的资本份额如何估价,如何处理等问题。 5.订立合理的财务制度。最重要的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会计准则达成协议或让可靠的会计人员从事这一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事情。对于不参加实际经营的合伙人,尤其要坚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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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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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手续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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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意事项
一:谨防面积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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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
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
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注意事项
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
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注意事项
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
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意事项
一:谨防面积缩水。
注意事项
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
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
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注意事项
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
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注意事项
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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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建设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2、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3、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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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意事项
一:谨防面积缩水。
注意事项
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
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
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注意事项
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
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注意事项
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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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要找好的产品,找和学生相关的产品。
二、要考察代理商的信誉,要签合同。
三尽量不要交押金,遇到必须交的保证金也要尽可能三和代理商谈降到最少。
四对所签合同中的附件条件要弄明白,不懂要立即问代理商。
五校园代理在同总代理谈判和签订合约时应注意的事项:
1.平等原则许多总代理在招校园代理的时候,往往提供的是一份格式合同,合同灵活性比较低,相对就降低了代理商的经营风险.所以,建议广大校园代理一定要用平等合作的原则去审视合作方案或合同,在平等对等原则下,尽量减少自己的风险
2.市场对等原则:校园也是总代理商的重要市场组成部分,甚至是其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代理商确定代理应明确是独家校园代理,还是特约经销代理,市场秩序不能混乱,校园代理如果能够争取市场秩序保护则运做就能起到平等对等的发展的作用
3.经销商给校园代理提供的支持有哪些,因为有了代理商的支持,就能更快的促进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运做
4.违约条款:与代理商合作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尽量避免发生纠纷
5.注意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一定要明确,并书面在合同上明确下来,不要看人情关系就不重视了.由于民事法处理经济纠纷是在被告所在地开庭审理,所以合同签定地点也就变的很重要起来.
6.注意验证对方及单位身份
六、附:校园代理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校园内代理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
第一项代理条件
1、乙方销售区域:甲方授权乙方在目前就读的学校内销售甲方产品。
2、甲方责任与义务
提供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优质产品。
定期提供促销活动,并及时通知乙方。
在乙方首次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免收押金发放给乙方“”产品一套(见备注1)。
3、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乙方每月要向甲方汇报销售数据。
乙方有权利在产品外观完好,没有
超出产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和甲方调换货品。
4、价格管理乙方有义务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进行终端价格体系的维护工作,并接受甲方进行的价格调查(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不得低于甲方所规定零售价的75,甲方允许的特价和促销商品除外)。
第二项订货和物流费的支付细则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常订货使用甲方统一的“校园代理产品订货单”。
订货单须由乙方确认后视为有效订单。
2、货款结算与支付货款结算:甲方在乙方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3、交货方式:货物从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乙方有权选择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项合同终止时的处理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中止合作。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在签订本协议时从甲方免费领取的产品。
第四项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项协商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1:乙方免费领取的甲方产品明细: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委托经办人: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可以公开的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不注意,导致合同内容有误,就可能引发纠纷。那么,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在协商的过程中。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人提出要约。双方就代理权限、代理险种、代理范围以及代理手续费等项目进行协商。并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一般而言。保险人负责拟定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代理人如对保险人列出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事项表示满意。则作出同意的答复。保险代理合同即告生效。要约与承诺是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被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所以要约并不构成对被要约人的约束。
二、保险代理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保险代理合同必须在国家政策、法令和《民法通则》的允许下签订。当事人双方还必须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基础上方可签约。保险代理合同除了具有经济合同的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享受是有代价的。保险代理人要取得一定的劳务手续费。就要进行有效的业务活动;而保险要通过保险代理人开展业务活动。就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保证代理人员的生活必需。
2、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在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要承担各自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一方的权利正是另一方的义务。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关系。
3、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被代理人在不违背代理人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单向调整委托一代理业务范围。这种单向调整合同内容。可以征求保险代理人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保险代理人的意见。如保险公司决定停办某种保险业务、调整费率等。综上所述,双方签署保险代理合同,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等原则。在协商过程中,就保险代理权限、代理险种、代理期限及代理费用等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来说,保险代理合同都是由保险人草拟的,代理人要认真阅读条款,根据掌握的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对合同内容审查,确定无误的,双方签字盖章。
签署招商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署招商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要找好的产品,找和学生相关的产品。
二、要考察代理商的信誉,要签合同。
三尽量不要交押金,遇到必须交的保证金也要尽可能三和代理商谈降到最少。
四对所签合同中的附件条件要弄明白,不懂要立即问代理商。
五校园代理在同总代理谈判和签订合约时应注意的事项:
1.平等原则许多总代理在招校园代理的时候,往往提供的是一份格式合同,合同灵活性比较低,相对就降低了代理商的经营风险.所以,建议广大校园代理一定要用平等合作的原则去审视合作方案或合同,在平等对等原则下,尽量减少自己的风险
2.市场对等原则:校园也是总代理商的重要市场组成部分,甚至是其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代理商确定代理应明确是独家校园代理,还是特约经销代理,市场秩序不能混乱,校园代理如果能够争取市场秩序保护则运做就能起到平等对等的发展的作用
3.经销商给校园代理提供的支持有哪些,因为有了代理商的支持,就能更快的促进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运做
4.违约条款:与代理商合作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尽量避免发生纠纷
5.注意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一定要明确,并书面在合同上明确下来,不要看人情关系就不重视了.由于民事法处理经济纠纷是在被告所在地开庭审理,所以合同签定地点也就变的很重要起来.
6.注意验证对方及单位身份
六、附:校园代理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校园内代理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
第一项代理条件
1、乙方销售区域:甲方授权乙方在目前就读的学校内销售甲方产品。
2、甲方责任与义务
提供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优质产品。
定期提供促销活动,并及时通知乙方。
在乙方首次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免收押金发放给乙方“”产品一套(见备注1)。
3、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乙方每月要向甲方汇报销售数据。
乙方有权利在产品外观完好,没有
超出产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和甲方调换货品。
4、价格管理乙方有义务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进行终端价格体系的维护工作,并接受甲方进行的价格调查(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不得低于甲方所规定零售价的75,甲方允许的特价和促销商品除外)。
第二项订货和物流费的支付细则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常订货使用甲方统一的“校园代理产品订货单”。
订货单须由乙方确认后视为有效订单。
2、货款结算与支付货款结算:甲方在乙方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3、交货方式:货物从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乙方有权选择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项合同终止时的处理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中止合作。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在签订本协议时从甲方免费领取的产品。
第四项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项协商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1:乙方免费领取的甲方产品明细: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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