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为国有
回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属于普通商品住房。
2、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1)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
(2)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3)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拆迁房没下来户口可以迁走吗?
1、在没有获得拆迁房之前不一定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迁移户口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房屋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1、安置房分房子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谁拆迁谁安置。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或者以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进行产权置换,一并给予搬迁奖励。
2、关于安置房的分配,不同开发商及不同的地区是不一样的,再加上有些项目比较特殊。
分配原则与拆迁前协商及协议为准。一般来说,安置房分配有以下几种:
(1)抽签。
把拆迁村民分成小组,以小组形式抽签,在抽签前把所有的房子按照大小、类型等分号,为了确保公平,村民和开发商可以选出代表作为监督小组,抽签结果不能更改,但是出现特殊情况可以协商。
(2)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①凡因改造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
②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
③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多少平的按人均多少平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协商的价格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回迁房一般修建在国有类型的土地上,在签署的房屋补偿协议之中,通常会明确注明回迁房的位置、面积等的相关事项。对回迁房的土地性质是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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