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评估房主不签字有效吗
1、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拒绝签名,并且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2、房子被征收时,评估报告不签字就没有效力。评估报告一般是由拆迁方委托的评估公司作出,因此,为了维护被拆迁方的合法利益,法律要求评估报告只有在被拆迁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2、理解各类原则
(1)决策民主的原则
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以适当的形式反馈或公布意见的采纳和理由。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与者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2)程序正当的原则
合法的程序是要求政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结果公开的原则
在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中,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所有权调查结果、补偿决定、家庭补偿、征收补偿管理和使用审计结果。
三、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包括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等。
1、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2、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房屋拆迁户主不签字没有效。 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房屋拆迁评估房主不签字有效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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