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拆迁房过渡费如何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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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拆迁过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算,也即确定房屋拆迁过渡费,需要确定房屋的面积、每平方的补偿单价。当拆迁人超过合同约定的还建房屋时间的,每个月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会按一定数量提高。具体拆迁房过渡费如何算,对于这个问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具体拆迁房过渡费如何算

一、具体拆迁房过渡费如何算

1、房屋拆迁过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算

在拆迁中,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被拆迁人如果自行安排住处的话,拆迁人应要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支付的过渡费是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算。

而每个月每平米支付的这个数值,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房屋租金水平不同而不同。

2、过渡费可以通过查看拆迁补偿协议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需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吗

1、房屋拆迁可能需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非住宅临时安置用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两方面内容:

(1)一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征收人失去了获得利润的机会,经济损失其实就是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

(2)二是因征收搬迁而必须发生的一些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

(3)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

(4)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

(5)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经济补偿金

(6)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的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

(7)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变更的费用。

(8)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安置房屋承租人的费用。

三、拆迁安置房分配的事项有哪些

1、拆迁户拆迁安置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

2、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以及分配安置房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安置的拆迁户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3、符合分配安置房的拆迁户不参加本次分房,要求参加下批分房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参加下批分房,但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4、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于故意破坏扰乱分配秩序的拆迁户,取消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置房分配证明》、《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安置房交房通知单》由开发区征迁办统一印制。

四、拆迁厂房评估方法是什么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12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但是由于市场比较法需要交易实例作比照物,实践中公用设施、公益事业房屋以及农房等交易实例较少,对这些房屋拆迁估价拆迁双方可申请使用其它估价方法。

2、成本法。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基准地价修正法。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

具体拆迁房过渡费如何算,房屋被拆迁后,拆迁方不一定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房屋拆迁过渡费。但若是需要支付此类费用,那么通常需要按照当地的相关标准,与被拆迁方协商确定具体的补偿数额。与其他类型的补偿一样,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会注明在拆迁补偿协议之中。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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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搬家费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给。使用临时周转房的,迁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时,应当再次发给。
(2)被拆迁人或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拆迁过渡安置费,拆迁过渡安置费按与被拆迁房屋相同面积、地段的住房租金平均价格确定,计算期限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离被拆迁房屋之日起至得到安置后4个月止。拆迁人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拆迁过渡安置费。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超期未作安置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支付规定标准的拆迁过渡安置费。
(3)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过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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